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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〇〇章 王献之(3/3)

前也已去世。当时两人成婚不久,面对至亲故去的接二连三打击,两人相互扶持,共济患难。郗茂和王献之少年夫妻,情真意重,志趣相投。王献之虽然一生宦途顺利,但其人狂傲不羁,宦情淡泊,衷于书画艺术,钟情碧秀山之间,郗茂一直相伴左右,夫唱妇随,两情洽洽。郗茂与王献之生有一女,名玉,不久夭折,后无所。王献之风蕴藉,乃一时之冠,新安公主仰慕已久,便离婚要求皇帝把她嫁给王献之。皇帝下旨让王献之休掉郗茂,再娶新安公主。王献之茂,为拒婚用艾草烧伤自己双脚,后半生常年患足疾,行动不便。即便如此仍无济于事,王献之只能忍痛休了郗茂。郗茂父亲已死,离婚后只好投奔伯父郗愔篱下,再未他嫁,生活凄凉,郁郁而终。

据《晋书》,王献之离婚后曾写信与郗茂,有记载的内容如下:“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常苦不尽类之畅。方与姊极当年之足,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俯仰悲咽,实无已无已,惟当绝气耳!”

王献之四十一岁时,才和新安公主有了一个女儿,取名叫神。此后新安公主的生活就史无记载了,估计在王献之死后不久也去世。女儿神后来了皇后。王献之得女不久,娶了一位年少的可女桃叶为妾,桃叶未生养,没有给他带来儿。王献之死时四十三岁。

[编辑本段]

晋书王献之传

原文

献之字敬,少有盛名,而迈不羁,虽闲居终日,容止不殆,风为一时之冠。年数岁,尝观门生樗薄,曰:“南风不竞。”门生曰:“此朗亦中窥豹,时见一斑。”献之怒曰:“远惭荀奉倩,近愧刘真长!”遂拂衣而去。尝与足徽之、之俱诣谢安,二兄多言俗事,献之寒温而已。既,客问安王氏兄弟优劣,安曰:“小者佳。”客问其故,安曰:“吉人之辞寡。以其少言,故知之。”尝与徽之共在一室,忽然火发,徽之遽走,不遑取履,而献之神恬然,徐呼左右扶,夜卧斋中,而有偷人其室,盗都尽。献之徐曰:“偷儿,青毡我家旧,可特置之。群偷惊走。

工草、隶,善丹青。七八岁时学书,羲之密从后掣其笔,不得,叹曰:“此儿后当复有大名!”尝书为方丈大字,羲之甚以为能,观者数百人。桓温尝使书扇,笔误落,因画作乌驳犊,甚妙。

译文

王献之字敬。很小的时候就有很大的名气,超然洒脱,不受拘束,即使终日在家闲居,举止容貌也不懈怠,他的风洒脱成为当时之冠。在他几岁大的时候,曾经看门人玩樗蒱,说:“南风不竞。”(这局不行了)门人说:“这小孩是中窥豹,时见一斑。”(讥笑他见识不广,随说)王献之生气地说:“远的人有愧于荀奉倩,近的人有愧于刘真长。”于是就拂衣而去了。

他曾经和王徽之、王之一起拜访谢安,两个哥哥都说一些生活琐事,王献之只是和谢安寒暄几句。他们去之后,客人问谢安王氏兄弟谁优谁差,谢安说:“小的那个好。”客人问他原因,谢安说:“优秀的人说话少,因为他说话少,就知他的优秀了。”

有一次,王献之和王徽之在一个房里,家里失火。王徽之来不及穿鞋,急忙逃了。王献之面不变,被仆人扶着走了来。

有一天半夜,王献之睡在书斋里,家里来了个小偷,把东西都快偷光了。王献之慢慢地说:“偷儿,那青毡是我家祖传的,就把它留下吧。”小偷被吓跑了。

王献之善于写草书、隶书,也很会画画。王羲之秘密地从后面他的笔,不能得到,叹息说,“这个人以后一定会有很大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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