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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二〇章 宋辽金 苏轼 上(2/6)

1057年21岁士,母丧,服孝(1057.4~1059.6)

这样持续了大概十年,苏轼遇到了生平第一祸事。当时有人(李定等人)故意把他的诗句扭曲,大文章。元丰二年(1079年),苏轼到任湖州还不到三个月,就因为作诗讽刺新法,“文字毁谤君相”的罪名,被捕下狱,史称“乌台诗案”。

1074年38岁任密州太守

是北宋开始现政治危机的时候,繁荣的背后隐藏着危机,此时神宗即位,任用王安石支持变法。苏轼的许多师友,包括当初赏识他的恩师欧修在内,因在新法的施行上与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见不合,被迫离京。朝野旧雨凋零,苏轼中所见的,已不是他二十岁时所见的“平和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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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年谪居黄州,任黄州团练副使

苏轼至此是既不能容于新党,又不能见谅于旧党,因而再度自求外调。他以龙图阁学士的份,再次到阔别了十六年的杭州当太守。苏轼在杭州修了一项重大的利建设,疏浚西湖,用挖的泥在西湖旁边筑了一堤坝,也就是著名的“苏堤”。

1066年父丧;服孝(1066.4~1068.7)

1036年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苏轼降生

1071年任告监;任杭州通判

1065年妻丧

1084年往常州

神宗熙宁元年——元丰八年(1068~1086)

1059年举家前往京都

生平年表

苏轼因在返京的途中见到新法对普通老百姓的损害,很不同意参知政事王安石的法,认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书反对。这样的一个结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离京的师友一样,不容于朝廷。于是苏轼自求外放,调任杭州通判。

1061年苏轼应中制科考试,第三等。

北宋仁宗天圣元年——嘉祐八年(1023~1064)

1085年往登州;任登州太守;往京都;任中书舍人

哲宗(1086~1100)元祐年间太后执政(1085~1093)

1061年任凤翔府判官

狱以后,苏轼被降职为黄州团练副使(相当于现代民间的自卫队副队长)。这个职位相当低微,并无实权,而此时苏轼经此一役已变得心灰意懒,于公余便带领家人开垦城东的一块坡地,田帮补生计。“东坡居士”的别号便是他在这时起的。

哲宗即位,太后听政,新党势力倒台,司光重新被启用为相。苏轼于是年以礼郎中被召还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个月后,升中书舍人,不久又升翰林学士知制诰(为皇帝起草诏书的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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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在杭州过得很惬意,自比唐代的白居易。但元祐六年(1091年),他又被召回朝。但不久又因为政见不合,外放颍州。元祐八年(1093年)新党再度执政,再次被贬至惠(今广东惠州市)。而后,苏轼又被再贬至更远的儋州(今海南)。据说在宋朝,放逐海南是仅比满门抄斩罪轻一等的罚。后徽宗即位,调廉州安置、舒州团练副使、永州安置。元符三年(1101年)大赦,复任朝奉郎,北归途中,卒于常州,谥号文忠。享年六十五岁(因为其为12月19所生,所以年龄比实际大两岁)。

苏轼坐牢103天,几次濒临被砍的境地。幸亏北宋在太祖赵匡胤年间即定下不杀士大夫的国策,苏轼才算躲过一劫。

苏轼在杭州待了三年,任满后,被调往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政绩显赫,得民心。苏轼

宋神宗元丰七年(1084年),苏轼离开黄州,奉诏赴汝州就任。由于长途跋涉,旅途劳顿,苏轼的幼儿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遥远,且路费已尽,再加上丧之痛,苏轼便上书朝廷,请求暂时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后被批准。当他准备南返常州时,神宗驾崩。

1068年娶王闰之(王弗之堂妹)

1076年40岁任徐州太守

1079年43岁任湖州太守;

1054年娶王弗

俗话说:“京官不好当。”当苏轼看到新兴势力拼命压制王安石集团的人及尽废新法后,认为其与所谓“王党”不过一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谏议。

1064年任职史馆

1069年返京;任职史馆

英宗治平元年——四年(1064~1068)

1086年以翰林学士知制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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