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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二〇章 宋辽金 苏轼 上(3/6)

1089年任杭州太守兼浙西军区司令

1091年任吏尚书;往京都;任颍州太守

1092年任扬州太守;兵尚书;礼尚书

1093年妻丧;太后逝世;调定州太守;河北军区司令

1094年往惠州贬所;谪居惠州

1097年往海南;谪居海南儋州

徽宗(1101~1126)太后执政(1100)

1101年,北返;往常州;建中靖国元年七月二十八日逝世,享年66岁

[编辑本段]

乌台诗案

宋神宗在熙宁年间(1068~1077)重用王安石变法,变法失利后,又在元丰年间(1078~1085)从事改制。就在变法到改制的转折关,发生了苏轼乌台诗案。这案件先由监察御史李定告发,后在御史台狱受审。御史台自汉代以来即别称“乌台”,所以此案称为“乌台诗案”。

北宋神宗年间苏轼因为反对新法,并在自己的诗文表了对新政的不满。由于他当时是文坛的领袖,任由苏轼的诗词在社会上传播对新政的推行很不利。所以在神宗的默许下,苏轼被抓乌台,一关就是4个月,每天被代他以前写的诗的由来和词句中典故的

由于宋朝有不杀士大夫的惯例,所以苏轼免于一死,但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元丰二年(1079年),苏轼移任湖州(浙江省吴兴县),七月遭御史台所派遣的皇甫遵等人逮捕狱,他们指证苏轼在诗文中歪曲事实,诽谤朝廷。御史李定、何正臣、舒亶等人,举苏轼的《杭州纪事诗》为证据,说他“玩朝廷,讥嘲国家大事”,更从他的其它诗文中挖一句二句,断章取义的给予定罪,如:“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本来苏轼是说自己没有把法律一类的书读通,所以无法帮助皇帝成为像尧、舜那样的圣人,他们却指他是讽刺皇帝没能以法律教导、监督官吏;又如“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说他是指责兴修利的这个措施不对。其实苏轼自己在杭州也兴修利工程,怎会认为那是错的呢?又如“岂是闻韶忘解味,迩来三月无盐”说他是讽刺禁止人民卖盐。总结一句话,是认定他胆敢讥讽皇上和宰相,罪大恶极,应该死刑。

苏轼在御史台内遭到严刑拷问,他自认难逃死罪。最后终能幸免一死。是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蒙神宗的恩赐被判放黄州(湖北省黄冈市),苏轼被拘禁近百日,后获释离开御史台之狱。后人把这桩案件的告诉状和供述书编纂为一《乌台诗案》。“乌台”即御史台。《汉书·朱博传》:“是时,兀御史府吏舍百余区井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树,常有野乌数千栖宿其上,晨去暮来,号曰朝夕乌。”后世便以御史府为乌府,御史台为乌台。由于这案的发起者都是御史台的言官,他们包括御史中丞李定,监察御史里行(御史台的见习史官)舒亶、何正臣等,因此称为“乌台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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