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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有鹰岂能无犬乎?(3/3)

韩狼很聪明,即刻磕谢恩:“多谢公赐名。”

乌落见韩狼直接被收为了家将,满脸苦楚。毕竟,韩炜答应了他赐韩姓,收为家将。可现在却被别人捷足先登了。

韩炜显然没有忽略乌落,即刻也说到:“韩落,你有什么不满吗?”

“乌落不敢。”说着,乌落跪了下来。乍一想,暗自说:公刚才叫我韩落?真的吗?

就在此时,杨驹踹了一脚已经改名为韩落的他,笑:“傻小,还不改?”

韩落这才改:“韩落多谢公!”

如此,韩落、韩狼都顺利成了韩炜的家将,皆大喜。

放下韩炜带着韩落、韩狼去了市肆不提,只说说这白狼族。

白狼族属于白狼国,曾是一个兴盛繁荣的国度,并和大汉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史书记载:汉明帝时,白狼等百余国,百三十余万,六百万以上,举奉贡。追本溯源,白狼族以白狼为民族图腾,犬戎族也自称自己的祖先是二白犬,并且是以白犬为图腾的西北最古老的游牧民族,属于西羌。所以,白狼族便是犬戎的后裔。

犬戎人豢养獒犬,匈人驯服飞鹰,这可以追溯到汉朝以前。而这些豢养动的技艺,都是游牧民族狩猎不可或缺的一手段。更多时间,他们并不会把这些动当作来看待,而是以朋友的方式相

到了东汉末年的王公贵族都喜斗犬,一条上好的獒犬在市肆之上那可是价值千金的。再有狩猎之时,带上自己驯养的飞鹰捕捉野兔这些弱小的猎,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只是养鹰太繁琐,所以鹰的价钱反而比獒犬要逊许多。

韩炜骑着墨狮,韩落、韩狼一左一右拱卫两厢。而大家任清风,骑着一匹前引路,毕竟在市肆之上,他已经混的相当熟络,买卖什也是行家里手。

市肆,有不少商都跟任清风打招呼:“哟,风大家来了?今天买什么?看看我这板肋,刚切得,拿回去下酒再好不过。”

“张屠,生意兴隆。不过,在下今日可不买,还有重要的事情。”任清风一拱手,十分客

过往七八家的商任清风几乎都打过招呼,韩炜看在里,觉得带着清风来实在是明智的选择。

又往前走了不远,只见一群人围着,密密麻麻。人群之上,盘旋着一只大鹰,忽上忽下,还能不同的飞行动作。那训鹰之人,扔起一树枝,这大鹰鹰爪一勾,便抓个牢靠,引来阵阵叫好。

这大鹰黑褐,羽尖长,呈柳叶状,羽端金黄黑褐羽纹。金黄的鹰喙修长,尖端乌黑。锋利的鹰爪苍劲而有力,鸣叫一声,让人听得振奋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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