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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杀人了(求收藏,求推荐)(3/3)

别只顾着吃,别忘了买你让你买的东西。”

贾环一撇嘴,也撂开手不理贾琮吃不吃了,:“那值当什么!

我还想再去瞧瞧耍百戏的哩,那家有火的,了不得……”

说罢,蒙往前面巷里钻去。

“哎哟,小祖宗,慢,仔细拍了去!”

赵国基在后面见贾环只是往挤,连忙跟上前去。

若是贾环有个什么闪失,不用旁的,他那亲赵姨娘就能揭了他的

整个老赵家的命运,日后还都指着这个外甥呢……

贾琮见赵国基跟上了,也就不理会了,只是在后面慢慢看着周围的买卖人。

寻思着找个机会,也什么买卖……

这一年来,他的日过的可是坏了。

不过这个想法在脑中也只是一晃而过。

前世看小说时,常看到穿越众们成了主角后,就开始各发明创业,赚的盆满钵满,化富帅,走上白富倒贴的人生。

用银能解决问题,通通不叫问题。

可来到这世界之后,贾环才发现,这有多离谱……

自前宋司光在《涑家书议》中所言:

“凡为人者,毋得蓄私财。

俸禄及田宅收,尽归之父母。

当用则请而用之,不敢私假,不敢私与。”

便为家长治家,提供了法理上的依据。

其实换个说法更明白,若未分家,而女蓄私财者,其罪与百姓蓄兵养私兵等同。

皇帝统御天下,不准百姓拥有刀剑甲

而家长孙,则不准孙蓄私财。

尤其是庶……

翻开各大家族族谱家志,有经济才能的庶,为家族赚下金山银海,奉养父母兄长乃至族人,而自家妻儿女吃糠喝稀,衣不蔽者,比比皆是!

但有藏私者,必以正家法。

违逆者,以忤逆罪论。

忤逆……

是要千刀万剐凌迟而死啊!

也就是说,哪怕贾琮忽然陶朱附,赚下了无数金银家业。

可只要贾家一句话,就能全拿走。

非但拿走,还要治他一个蓄私财的罪名。

这大概就是礼教中所言之“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亡,不得不亡”,君臣父之纲常所在吧。

唯有在其中,方能受其枷锁之重。

若贾琮穿越成的不是现在这个份,哪怕是成了熊孩贾环……

他忍忍也就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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