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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三四章 好吃(2/2)

每个人的桌上,都有着三菜一汤,还有一碗米饭。

潚王爷的封国,虽然因为潚王爷的经营,显得欣欣向荣。但这类的新鲜玩意儿毕竟少。

炒菜是钱汝君最的炒包菜,炖菜炖得是、羊。烤菜则是青椒猪。习武的人往往都喜,所以江婉儿特地准备了很多菜。

他觉得江婉儿应该拥有看透人心的力量,至少会擅长从你的话语里,去猜测你的心思。这是所有上位者,自然而然会学会的技能。学不会的,除非她有别的本事能保持住她的位置。很显然,江婉儿不是。

吃饭方式,在金麦城愈来愈常见了。

咬了咬笔,朱觉得发挥最大的能力,写最真诚的话。

说完,带着所有人往饭厅前

笔很不习惯。但他看着别人握笔的方式,学习之后,发现铅笔就很好写。回答拿笔,竟然有轻飘飘的不适应

江婉儿已经移师要饭厅里去。留在考场的,只有江婉儿的手下。

钱汝君得不多,毕竟平原能的东西很多,都萝卜和铃薯有浪费。不过,因为可以运很远,加上钱汝君开发吃法,很合众人胃,所以现在蛮畅销的。

上有所好,下有所效。吃饭的地方,一人一张几案。跪坐在蒲团上面。

“江说,让诸位辛苦了。她虽然报答诸位的护,但不能每个都嫁。思来想去,无以为报。所以脆今晚亲手些好吃的东西,把你们的胃填满。各位请到饭厅吧!江得东西可好吃了,我家公主都说她的红烧猪煎包得特别好吃呢!诸位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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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铅笔还是用笔对朱来说不是重。怎么回答问题才是重。但是这几个问题让他很伤脑

因为已经在金麦城住过一阵,炒菜之类的东西没有少吃过。但朱夹起菜,送中,鲜的滋味,还是让他接下来完全忘记品味,开始一接一吃。

总算,天黑的时候,朱写完了。

金刀公一年多前才开始注意到金麦城,今年开始才实际前来考察。

钱汝君不喜大圆桌吃饭,倒是对大汉的吃饭方式大为赞赏。

三样菜,一样是炒菜、一样是炖菜、一样是烧烤。汤的话,煮得是排骨萝卜汤。红萝卜和红萝卜是今天钱汝君才引植的菜。因为保存期限很久,放在地窖里,可以放个半年。和另外一铃薯的东西,都成为轨运输的重要货品。

幸好,这里的饭饱。/p

因为萝卜和铃薯很容易,一些没有怎么整理的差地,都能。所以很多地方开始跟风了起来。萝卜和铃薯,还不用占用粮田空间。对于很多农人来说,都是好消息。

他虽然单纯,但并不蠢。知如果说真话,大概会被判死刑。但如果说假话,会显得太虚假。他并不擅长说假话。而且给人虚假的觉,会让小娘对他的印象变得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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