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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四十两金子,这女子我们买了!(2/2)

这武二可是在清河县拳脚第一厉害的人,一个打几十个都不在话下;之前这武二与与县衙机密(县衙中机密房的人)讲,只一拳就把那人差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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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在这时,楼下守着的家丁保镖听见上面响动,连忙跑了上来,见是武松武二郎,顿时气势就有些弱了。

想这张大年轻时开赌场,放印钱,也是坏事尽的狠人,这时凶一下爆发,当下就梗着脖厉内荏:“你定了?你武二算哪葱,得到你

不过恩主就在面前,这些人哪怕再怕武松,也只能围在张大边大声呵斥武松,只是没一个敢上前。

中年壮汉都经不住他一拳,更别说自己这个六十三岁的老了!

武松一下停住了,心说自己这次答应林大哥回家见过兄长就随他去梁山上看看的,若是打伤了这厮,却不是连累的兄长?

可是这样一个千百媚的绝人,自己觊觎了两年看就要得手,这时让他放手,叫他如何能够甘心!

林冲又伸手掏两个金锭来:“四十两,你不要给脸不要脸啊!”/p

你你要甚么?我你敢动手,须想想你那卖蒸饼的哥哥武大郎!”

这就是潘金莲?

但同意之后,张大越想越气,自己不能占有的东西,索就毁了她,于是就故意把潘金莲给武大郎,以此报复潘金莲。

林冲觉得,最合理的解释还是就像今天这样,张大趁老婆不在家,行占有糟蹋了潘金莲,然后潘金莲告诉了他老婆,两人大吵一场。

林冲见武松望过来,当即微微一笑,伸手怀掏两个十两的金锭来:“我们替这女,典文书拿来!”

可是这事自己若是不,这女肯定要受辱,此时武松的侠义心被唤起,又如何忍得下心。

在原来的浒故事中,潘金莲便是清河县街上张大家的使女,长得颇有些颜,因为张大每日纠缠她,潘金莲就去告诉了主母。

于是张大怀恨在心,不但不要武大郎一文钱,反倒赔好些嫁妆,白白地把她嫁给武大郎。

却说那张大见武松杀气腾腾的向他近过来,心里也是怕得要死。

二十两金就是两百贯足铜,潘金莲买来时也就这一半的钱,可张大哪里是个缺钱的,自然是毫不动心。

但林冲对这事却总有些怀疑,以常理度之,张大每日觊觎潘金莲想霸占她,就算被潘金莲告诉了自己凶悍的老婆,大不了吵两场架好了,怎地就会轻易的放弃了自己觊觎几年的,把她白白送给武大郎?

武松不由的看了一后的林冲,看他会有甚么主意。

张大争不过家里的母老虎,心想反正已经玩过了,也不愿意每天家里没个清净,就同意了。

张大老婆自然不肯让潘金莲张大的小妾,威胁自己的地位,于是就要把潘金莲卖了或者送走。

加之看到武松好像被自己一番话吓住了,自己的心腹保镖也都上来了,张大一下胆气就壮了,梗着脖冷笑:“你们要替这小贱人赎,我却是不卖!”

怜的模样,更是我见犹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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