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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叶(便是前些ri子凑字数的老文)(7/10)

再alt加f4。

不到数天,便有些不长睛的人奋勇跟,居然挤了排行榜的前十名。

她拍拍我的说,小伙聪明的。

我靠。

于是我佯狂,靠在她的肩上。

在以后的那十来天里,我经常带她到一中江边的那斜坡上去,就是以前上学时我经常和何伟烟的那个地儿。

她撑着额看着我烟的英姿,问:“你在想什么呢?”

烟,呲牙裂嘴地把白气吐来,回味半晌,并不答话。

她越看越神。

我有些受不了,说:“我这是在冒充孤独,模仿绝望。”

睛一下亮了,兴奋:“嘿,真没想到你这么个人也能说这么好玩的话来。”

我扁扁嘴以示不屑,但想了想后,又解释:“这两句词我在发的每个帖里都要用一遍的。”我把手一摊,笑:“不过这是个盗版。那还是上初中的时候,在报纸上看到的。好象是一个铁路系统的文青写的。”

“嘁!”她颇为失望,“什么都说的这么白,多没意思。”

我抠抠说:“跟你第一次见面就说过,我这人最大的好就是诚恳了。”

她纠正:“是木讷。”

我不服气她的说法,告诉她,我有时候一天会遇见五个问路的,而且其中三个还都没带车钱。这说明我的样貌,给人的第一觉就是可信。

她又纠正:“那叫易骗。”

我扭过去,三分钟不找她说话。

由于我们通电话太勤了些,自然家里也发现了一些异常。比如老总在埋怨现在很少吃到我炒的苦瓜了。

于是我在家里开始被一群姑婆们追问。不得已,我以人格起誓,说绝对没谈恋

结果发现,我的人格似乎有些卑下不可信。于是我改用我父亲的人格起誓,这才逃离了她们的包围。

有时想起来,会发现小眉同志的确是一个不错的玩伴,或者说朋友。

她不蹦迪,不上网聊天,不看电影,喜看席娟,看言情烂碟,看武侠小说,的确和我搭好。

而且我们两人还都是那极少见的弱智。

记得有一天,家里来了亲戚,而她又约我门,为了掌控我的行踪,老爸让夫哥把手机丢给我。夫很无辜地看了我一,我回他一白

然后逛到青少年的时候电话响了,

然后我们俩人用了半个小时,也没搞清楚这手机是怎么用的。

于是,只好散伙回家。

顺便说句题外话,直到公元一九九七年,我才知怎样打寻呼机,手机?更是没碰过的玩意。

她虽然在这方面的弱智和我惊人地相像,但人却比我善良多了。

这一从我现在都不敢带她从解放路的天桥上过,就可见一斑。

yc人都知,那天桥上盛产乞丐。

我告诉她,与其接济乞丐,还不如接济我。

她皱皱眉说,怎么能把自己和乞丐相提并论呢?我想了想后,正:“的确不应该,我现在的收比他们还少。”

她看着我,想了半响,无奈地,算是承认了这个事实。

不过我们也经常吵架,争论的焦一般集中在梅格瑞恩到底该不该和比利克里斯托上chuang。

她说情到时,自然难免。

我说这完全破坏了那份觉。

她说最终圆满的结局证明了,这个床,上的有价值。

我说结局是编剧写好了的,我只记得梅格瑞恩在完事后,咧着张大嘴,用鼻气,活像一个刚生吞了自己丈夫的母螳螂。

于是她恨恨地说了声;男人啊……

于是我们两个同时把电视打开,同步播放影碟,一边盯着屏幕,一边拿着电话开始争吵。

不一会儿,就看到哈利开始在街边上思念他的前妻了。

电视里传来比利克里斯托那土拨鼠一样的声音:

“我不知是想念海,还是想念想念海的念。”

莎丽正准备上前安他,只见哈利用哲学家的风度思考了半秒钟后,像个白痴一样,无无脑地说:

“imisshelen!”

然后,小眉在电话的那没了声音。

我知她一直在她的男人面前扮演那个最不懂事的,最傻兮兮的好朋友角,我也知她经常演的力不从心,知她演的很辛苦,知她在生活里实在是笑的太多了,又倔的不肯哭,我知她就像荔枝一样,最外面是鲜的壳,剥开后是柔易伤的瓤,瓤里面裹着的是那颗苦苦的

由于我喜我的朋友们多笑,不哭,于是连忙开始讲解那个诃契尼还是叫契诃尼的理论。

就是那个说人的记忆最搞笑,得不到的东西记忆最刻的那玩艺儿,这理论最关键的地方,就是什么尼说,没可能的情付最容易让人沉醉,因为总让你觉得对方的上有无尽的宝藏供你挖掘,有无尽的秘密任你独享。

她被我拙劣的讲解搞的笑声来,问我怎么知那个什么尼。

我想了想后,记了起来,告诉她是中午在中央台看的第二起跑线里提到的。

她很疑惑。

于是我一步解释:“青教育专题节目。”

我和小眉总是像恋人一样的单独来约会。我们也从不让双方的朋友圈杂其间,只是行一对一的,俗称单挑。

唯一有些遗憾的是,我绝没有恋人一方的那权利,就是那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的权利。面对女而柳下惠,实为人生至痛。

偶尔有一天,她喊我陪她去赴一个酒宴,我说为什么,她说她的男人回来了。

于是我说好,然后我洗了个澡,找了两件夫哥当年和老斗争时的战袍,蹬上前天夫哥刚买的新鞋,揣上夫哥的诺基亚,虽说还不大会用。还上了夫哥的咖哩,噢不好意思,写错了。

总之,是打扮的人模狗样的去了。

她在酒店的外面接我,见到我的一,很诧异地皱皱眉,问:“今天怎么穿成这副德行?”

我挑挑边,:“要冒充你的男朋友,总得下儿本钱吧。我不怕丢脸,但很怕朋友因为我而丢脸。”

她伸手捂住自己嘴,笑:“你怎么这么聪明,我还没说,你就知了?”

“我是天才。”

我向来持天才无用论。

结果那天的酒席上,我发现自己真的很无用,面对那些酒席上比我还人模狗样的人们,我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这位说自己当年的室友在加拿大买了个ystation,结果没玩两天就坏了。那位则把周星驰的几句话换了几个宾语在那里背来背去,还有两位更是搞笑,居然说不知安琪集团为什么到现在还不,颇为不满,待听说我有个同学在安琪,居然要我喊来聊聊,把证券的这块业务让给他们

天可怜见,我那位同学自己手上的一还不准卖哩。

我说天才无用的另一个佐证是,自己这个天才被那些人看鲜下的狗屎的举杯应战,居然战局刚开,便已丢盔卸甲了。

于是醉朦胧的我,并没能看清楚小眉那个迟到了的男人。

只隐约有个印象,虽然比我,但还是不。不过长的确实比我帅。

用一句俗话:

长的比我帅不叫帅,长的比我丑,那才叫真丑。

后来小眉送喝醉了的我回家,到我家楼下两人分手前,她笑着对我说:“今天演的真不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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