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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八章 上计与赋税(2/2)

如果减免了赋和算赋,田赋便是达到十之一,这些百姓权衡利弊轻重,也是甘愿离开豪的,对他们而言,获得自由,自己地当然更有好

与此同时,少地或无地的农民收微薄,但一家人却不少,收难以支撑相对沉重的人税,为逃避难以负担的赋役,他们或托庇豪门,加了豪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民,成为社会动的因素,如黄巾起义。

敬老居养院,孤儿院,让老有所养,幼有所教,但只有编百姓才能享受这些资格……再比如说,凡灾年赈济,编百姓将优先得到赈济……”

祖刘建国后,取秦亡的教训,为了与民生息,采取了“轻徭薄赋”的政策,十五而税一,及至文景之时,又有“田租减半”之诏,采取“三十税一”的政策,东汉光武帝刘秀曾经实行过“十而税一”,但不久又恢复“三十税一”的旧制。

汉朝的制多是仿照秦朝,税法改革不大,而从后世来看,这税法的弊端极大!

田税轻而人税重,刺激了富疯狂兼并土地,因为富一家的人是相对固定的,只需缴纳固定的人税,但兼并大量土地,只需缴纳较少的田税,自己便能获得薄税的大量收,所以他们越来越富,土地也越来越多。

不过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所承受的主要就是沉重的赋和算赋。

税法只有朝廷能制定,如今他还在朝廷治下,估计自己这一改,那和董卓就要降罪问责,免了自己的河东太守了。/p

两汉以来的税法有个很大的特,田税轻而人税重。

赋是对七岁至十四岁的未成年人征收的“人税”,不分男女,每人每年缴纳“赋”二十钱,到了桓灵之时,赋涨到二十三钱。

降低田税而实行人重税,虽然能在初期迅速恢复发展生产,但很快就造成了一个大问题,也是引发朝代灭亡的问题,就是加剧了土地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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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公,足矣!足矣!”郭嘉不由大笑:“恩须从淡而,编之怨可消矣。”

所以张辽很想改革税法,但他现在没那权力。

但两汉的人税却极重,人税起于商鞅变法,两汉沿袭,最主要的是赋和算赋。

税是给了大司农,纳国库,用于治理国家各项费用。

所以税法也是导致汉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因素。

张辽呵呵而笑。

除此之外,还有献费,却是给皇帝大家少府的,凡是成年男女,每人每年都要‘献给’皇帝六十三钱,以供廷费用。

再者还有关税、酒税、盐税、车船税等一些收所得税和劳役。

这样,大量的编齐民从朝廷的籍中消失,反而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而对寻常百姓加收苛捐杂税,得那些寻常百姓也托庇世家豪,形成恶循环。

要对其改革,自然就是稍微调田租,以亩收税,这样一来,土地多的就多缴税,能够大大缓解土地兼并。与此同时,减免赋和算赋,减轻百姓压力,鼓励隐藏的佃农自己田。

纵观两汉赋税制度,除桓帝、灵帝增加亩税十钱以外,一般通行“十五税一”或“三十税一”的实田租,这个田租实在是很低了,比历代都低。

赋和算赋是人税,什么叫人税?一句话,只要你这个人活着,就得税!小时候的是赋,长大了就得算赋!

算赋则是对十五岁至五十六岁以下成年人征的“人税”,不分男女,每人每年征一百二十钱,谓之“一算”,对于商人与婢则加倍征收,每年二百四十钱。为鼓励生育,女十五岁到三十岁不结婚者分为五等,每升一等加征一算,有妇女怀者,免其夫算赋一年。

要知,这些佃农如今托庇在豪之下,虽然不用赋和算赋,却要给豪缴纳五成的田租,意味着他们有一半的收都给了豪,他们心中又岂会没有怨言?

事实上,对于郭嘉先前所说的减税之策,他也不是没想过,甚至想更一步,改革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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