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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八章 渐变8(3/3)

,变成了被追亡逐北淹死在印度河与恒河之中的丧家犬之一。

至于掌握各社会日常职业的犬舍大众,则成为了唐人民新政权中的走狗和帮凶,他们在谨小慎微和窃喜的心情中,经过简单的特长考之后,逐渐填补了下层官吏和有产者的空缺;

就连一贯低微的首陀罗,以及那个不可接的阶层,在火与剑的反复耕耘下,也毫无差别的变成了唐人藩领下的附庸劳力和农阶层。

阿加莎的祖辈,便是唐人在天竺的垦拓和民过程中,由所谓归化土人与外来的藩属移民,长期不断通婚混血的后代。

作为当地女孩的某惯例,少有姿的阿加莎在很小的时候,就被人从家乡买走,然后辗转变成沿海人市上待售的女婢,又被大海商当作见面礼送给罗藩主,偶然诞下嗣这才改变了份和命运,然后才有了自己汉名“尔莎”

因此,尔莎虽然只是微贱的,但在顺遇而安的顺从和谨小慎微的琐碎当中,却不乏下层人士的生存智慧和小聪明。

因此,作为女儿的罗璐璐,从小就被自惭份而底气不足的阿靡,各和鼓励着,努力去亲近那位正房嫡的大公

并且自己也主动要求着,去照顾这位有些另类、不合群的大公生活起居。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为她们这对缺少存在的母女,获得一个有所预期的依靠和支

不然,日后女儿长大了,也就是被随随便便用来笼络某个家臣,或是作为藩家往的附属品,远到偏远外藩去,而自己依旧没有着落和依靠的所谓“最好结果”。

因此,在璐璐小的时候甚至会觉得,阿靡对那位一贯态度冷冰冰,对大多数事情都不兴趣的兄长,都要比她这个亲生的孩,更要亲近和贴的多,

每当她有些委屈的在母亲怀里,小着闹别扭的时候,女人就会泪婆娑回答她,这是为了她将来着想,这是女儿家的命啊。

所谓母以贵,人家或许在意一个着藩主血脉的小,却不会看重一个作为生育工婢,年幼的女孩儿也缺乏分别人心凶险的手段和条件。

也只有呆在那位大公边,才会令人有所忌惮的。

当那几个慢待过她母亲的仆人,被寻了错活活打死或是发蛮荒,而那些的人,也逐渐绝迹在家中的时候;

当一次次不胜其烦却又无可奈何,逐渐熟稔起来的兄长,开始主动给她讲文授学的启蒙,讲述神话传说与童话故事,教导着唱儿歌

乃至带在边作为某帮手和掩护,行他那些奇奇怪怪的实验,摆那些让人看不懂的玩意儿的时候。

作为母亲的尔莎,甚至留下了欣鼓舞的泪。然后她慢慢的终于明白了这个理,也逐渐习惯和理所当然的接受了这个现实。

又经历了某失而复得的跌宕起伏的心路过程之后,她的母亲也主动鼓励她偷偷跑来,远渡重洋的找到许久不见的兄长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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