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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死斗(2)(3/3)

,终于在皇帝咽气之前抵达目的地,实在让人叹为观止。

顺便说一句,这条路线今天还在,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试着跑跑,从东安门起始,跑太和殿(记得带钱买票),验古迹之余也可以缅怀一下先人。

拱到达寝时,才发现有五个人已经先他而来,他们分别是皇后、太朱翊钧、太生母李贵妃、张居正,以及那个他最为讨厌的人——冯保。

这是一个看似平常的人员组合,前三个人先到场是正常的,他们住得近;张居正比自己先到,也还情有可原,毕竟这小年轻跑得快;冯保是司礼监秉笔,是皇帝的秘书,过来凑凑闹,似乎也说得过去。

所以要关拱也没多想,奔着半死不活的皇帝去了。

然而他万没想到,张居正之所以早到,是因为他早就从冯保那里得到了消息,而冯保之所以在场,是因为他策划已久的谋即将在此实现。

看见拱来了,已经在阎王登记本上签了名的皇帝,似乎又撤了回来,他用尽全的力气,对这位陪伴他三十余年,历经坎坷共赴患难的朋友、老师,说了最后的话:

“太年纪还小,天下大事,就麻烦先生你了。”

讲完,走人。

隆庆六年(1572)五月二十六日,隆庆皇帝朱载垕驾崩,年三十六岁。

皇帝死了,照惯例,大家都得哭一场,无论真心假意,该走的程序还是得走。同理,照惯例,哭完了就该商量遗产、权力方面的问题。

此时,最自信的人是拱,皇帝死前都说了,太付给我,还有谁能取代我不成?

从法律的角度上讲,皇帝大人对拱提要求,这叫要约,而拱答应了这个要求,这叫承诺。然而事实证明,无论是要约还是承诺,都比不上合同。

拱同志就是吃了不懂法的亏,因为就在他最得意的时候,原先站在一旁死不吭气的冯保行动了——他拿了合同。

这份所谓的合同,就是遗诏。

关于这份合同的内容,就不多介绍了,大也就是些我过什么错事,对不起国家人民,对不起劳苦大众,现在我死了,请诸位多多照顾我儿之类,但当拱看到那句关键的话时,当即暴如雷:

“着令司礼监掌印太监与内阁大学士共同辅政!”

这回算是翻了天了。

在明代两百多年的历史中,太监即使再猖獗,哪怕是王振、刘瑾这样的超级大腕,担任辅政也是痴心妄想。这是有理的,毕竟大家都是明白人,跟着个太监能学到啥呢?

然而这个例竟然在自己手上给破了,拱气得七孔冒烟。

更何况,规定,遗诏应该是我来拟的,皇帝死得急,没来得及写,大家也都理解,现在你冯保竟然搞一份遗诏,天上掉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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