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203 封赏chu罚(3/3)

化时增加规定士必须历任三年以上,才有资格成为御史言官;

而到弘治时又规定举人的教官必须历任六年以上且才行众才能任科官。

对于这些规定,崇祯皇帝只有对第一条了要求。也就是所谓的“学识并通达治者选任,吏员不得为科官”这个,这个是御史的基本条件,修改为通《大明律》,无任何恶迹;如果是吏员,除以上两个条件之外,还需要有刑事经验,则可异地为地方都察院的御史;如果想升任京师都察院,则必须有十五年以上地方都察院履历,且其履历为优等。

之所以这么改,是在大明朝,其实真正事情的,都是那些名不经传的吏员。而吏员这些,很多都是世代家传的。通律法的,也往往都是这些人。虽然有很多作犯科者,可总有一些对官场非常了解的。由他们来督查地方官员,反而会非常得心应手。给了其一条走上官场的光明大,相信不少人会珍惜这次机会。

而所谓的通《大明律》,自然是要向中士一样行考的。不但是会背《大明律》,还要能理解,能了解全国各地,特别是皇帝钦定案件。理解这些案件的背后,以此来解释《大明律》中比较糊的规定。

由此,崇祯皇帝相信,这会一步推《大明律》的细化,并对《大明律》中的一些规定作改良的意见。这事情,不好拍脑袋决定,而是通过事件驱动,据大明的实际情况来完善。

当然了,主政地方的官员其实也要熟悉《大明律》,否则没法判决地方案件。当然了,这些主政的官员是有其刑名师爷的,可以代劳。但是,御史不行,本人必须通才可以。

另外,这次勤王战事中要罚的人,最主要的就是定了谋逆罪名的这些。另外,也还有一些人要罚。比如之前奏章已经递上来的,有关大同总兵王朴的。

此人在危急时刻,借云晋有警事,抛下卢象升,未得军令而私自逃离。不但如此,在躲了一阵,知勤王军大捷之后,杀良冒功,假装是镇压了一批贼而想借机邀功。对于这人,崇祯皇帝没有丝毫手,逮捕狱,判斩刑。

于是,大同总兵王朴这个历史上有名的逃跑将军,在原本的历史上,他在这一次是逃过一劫,等到松锦会战时坑了洪承畴之后,才被朝廷问罪杀,提前到了崇祯十二年。

在这次的勤王战事中,王朴这个总兵,也是继祖宽这个总兵被杀后的另外一名总兵官。

另外,诚意伯刘孔昭在这次安置难民的理事件中表现让崇祯皇帝满意,因此,孙传正式调任蓟辽总督之后,他就成为了正式的京营总戎。这也是在这次勤王战事中,唯一一个立下功勋而受到表彰的勋贵。

这次的朝会,在宣布了这些决定之后,就散朝了。

随着文武官员回衙,早已关注这次朝会动静的外面,便很快知了朝会的内容。

谁也没想到,朝会内容竟然爆了如此重大的消息。京师百姓,对于别的都没多少在意。一个个,全都在讨论有关晋商通虏谋逆的事情。他们没想到,建虏大起来的背后,这些该死的晋商竟然了如此之大的“贡献”。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