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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这两位美女到底多大了吧,反正身材绝对一流,穿着更是惹火,大冬天的她们就穿一条薄薄的紧身运动长裤和一件运动上衣,跑起来那叫一个养眼啊。
洪涛最喜欢跟在人家后面跑,看着前面那团晃动的东西,他就像吃了兴奋剂一样,往往能够多跑半公里,一直把她们送到住宅区另一边才返回。
不管洪涛这种动机到底对不对,反正效果还是不错的,那两位美女不仅激起了他的跑步欲望,还迫使他保证了跑步的质量,因为人家跑步的速度明显比洪涛快一些,要想一直跟在人家后面过眼瘾也不是件容易事。
回到北京之后,洪涛发现了一个现象,其实也不能算是发现,这种现象原本就有,只不过一直没留意罢了。在北京的大街小巷和公园绿地中,锻炼的人也不少,但是年龄结构上和加拿大正好相反。在那边喜欢锻炼身体的大部分是少年人、年轻人和中年人,而在我们这边坚持每天锻炼的往往都是老头老太太,中年人的数量都不多。
如果把身体比喻成一种财富的话,加拿大人是从小就开始攒钱,一直攒到中年之后,才开始享受;而我们则是从小就开始享受,一直享受到中年之后,才开始拼命攒钱,也不知道攒着打算给谁花?难道说真有另一个世界,当人死之后,就带着你的全部去了那边?如果这么说的话,我们现在的这个选择还真是高瞻远瞩。
不管如何看待锻炼身体这个问题,洪涛自己已经想明白了,他没那么长远的计划,至于去了那边之后的事情就先别琢磨了,先顾着眼巴前的吧。所以这个锻炼还得坚持,咱也不求能练成铁人三项选手的那种级别,至少要比老头强一点吧。
但是洪涛遇到了一个小麻烦,那就是动力明显不太够了,他回来第一天就去后海边上跑步了,足足跑了一整圈,结果一个能跟随跑的美女也没看见。后来他又降低了自己的标准,不再要求过高的身材和相貌了,但是还是没碰到。
他没有死心,后海边上都是公路,估计比较讲究的人都不会选择这里来跑步,毕竟和自行车、汽车共用一条路还是不太安全。于是他又换了一个地方跑步,去北海公园,哪里没有自行车和汽车的骚扰,虽然离家稍微远了一点,但为了锻炼身体,这点小困难必须克服。
可是连着去北海公园里跑了2天,还是一无所获,这下他死心了,也不往北海公园里钻了,去那里跑步不光离家远,而且还要花门票钱,太浪费了。
今天早上没起来,一睁眼都9点半了,上午是跑不成了。吃完中午饭,眯瞪了一小会,眼看着2点左右,洪涛换上运动服和跑步鞋,把随声听的耳塞往耳朵里一塞,一溜小跑又奔后海边去了。
沐浴在午后的阳光里,洪涛觉得浑身都暖洋洋的,刚跑过银锭桥,鼻尖上就已经见汗了。湖边的人和车都不多,岸边的柳树和杨树都已经长出了嫩绿色的树叶,配着一大片蓝黑色的水面,就算是不跑步,来溜达溜达也会让人心情舒畅。
第二百二十四章不是冤家不聚头
“青青的山倒影照淡绿湖上,看水色衬山光;浮云若絮天空里自在游荡,笑苍生太繁忙;今天的她竟跟我泛舟湖上,美景仔细欣赏;……
在水中央有丽影一双仿似画在湖上,愿终此生跟她一对一双……”
洪涛一边跑,一边跟着耳机的音乐唱起了林子祥的《在水中央》,这是他最喜欢的歌曲之一,老林那沧桑的嗓音非常有味道。
不过这首歌从洪涛嘴里唱出来,算是百分百糟蹋了,经常被过路的行人耻笑,倒不是洪涛五音不全,而是戴着耳机唱歌,如果没受过专业训练的话,很容易跑调的,自己却还不知道。
好在洪涛的脸皮已经厚到了一定的程度,而且沿途很清静,没有多少路人可以有幸欣赏到这种让人牙酸的天籁,就算偶然被人听到了,洪涛也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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