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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四朝、三
中书、在相位二十余年的长乐老冯
一病不起,享年七十有三……
八月中旬,赵家和张家
据侯云策与赵英的
生年、月、日,
行占卜,最后定于显德二年正月成婚。
侯云策把手书写了两份,签上名字,盖上官印。
在姬妾中,
份最
的是媵。媵是从嫁之意,后来常将媵、妾合称,并无十分严格的界限。媵、妾实是有一定区别,媵是正妻之外名分较
的侧室,一般人家没有媵的名位,大林制规定:亲王等可以有媵十人,二品官媵八人,三品及国公媵六人,四品媵四人,五品媵三人。这些媵各有品级、名位,此外就都算作妾了。
侯云策写好手书:“盖婢以人生于世,果报不同,贵贱
卑,业缘归异。上以使下,是先世所
,放伊从良,为后来之善,其婢厶乙多生同
,劢力今时,效纳年幽,放他
离,如鱼得
,任意沉浮,如鸟透笼,翱翔
翼。……择选
门,颇为贵室。后有儿侄,不许
论。一任从良,荣于世业。山河为誓,日月证盟”。
大武
宗永徽二年(公元六百五十一年)颁布的《永徽律疏》(简称大武律),其中第四篇是《
婚》,共有四十六条,主要是关于
籍、土地、赋税和婚姻、家
等方面的规定,对后世影响极大。大林婚律沿袭大武律,基本未作改动。
……
平之战让陛下有切肤之痛,终于下定决心整顿禁军。陛下曾与诸臣谈及此事,‘侍卫兵士老少相半,
懦不分,盖徇人情,不能选练。今
朕在
平,与杨崇及契丹军相遇,临敌有指使不前者,苟非朕亲当
阵,几至丧败。况百
农夫,未能赡一甲士,且兵在
不在众,宜令一一
选,
锐者升在上军,怯懦者任从安便,庶期可用,又不虚费。’
八月上旬,殿前司统领张永德派专人送信过来,信中谈到张家正在请媒人,送礼
,到赵家提亲,让侯云策静候佳音。
兰不识字,茫然拿着纸。秋
看完纸条,浑
发颤,最后掩面而泣。
兰扶住秋
,急问纸条是何意。秋
泣着,
:“阿郎将我们放为良民了。”
兰听到此言,初时未反应过来,后突然“哇”地哭了
来。
秋
如被针刺,
:“我不嫁人,我愿意侍候阿郎一辈
。”
侯云策详细问过司礼参军事,知大林律条充许改贱为良,只是要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如下:凡放免必须由家长立手书,长
以下署名,再经申报官府,就可生效。
八月初,郭炯来第二封信,信中隐约提到陛下同意了侯云策与赵家小娘
的婚事。
(第五十七章)
在如此局势下,侯云策唯有治理好郑州,等待新的机会。
对于这个结果,两女先前想都不敢想,恍惚在梦里一般。
侯云策
:“依律法,我只能有一妻,陛下已经同意我和卫王之女的婚事,如你们原意,可作我的媵。”
与赵家小娘
成婚已经排定日期,侯云策准备着手解决秋
和
兰的问题。他初到中原之时遇到两女,与两女同过患难,秋
如今还是富家商铺的隐形掌门人。基于此,侯云策准备在赵家小娘
门前,改变两女
份。
兰、秋
都是使女
份,属于贱民。在大武律中,严禁良贱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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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命令在全国范围内召募豪杰,不论

低贵贱,都可以投军,还亲自考
投军之人的武艺,选中不少武艺超绝者,设置了散员、散指挥使、内殿直、散都
、铁骑、控鹤等武职,署为殿前诸班。
把这些手续拿给
兰秋
,她俩命运就完全改变。
为妥善解决两女的问题,侯云策专门研究了大林律法。
侯云策曾经和杨光义同为殿前司之将。
平之战后,杨光义留在殿前司,还领了刺史之职。自己虽然也领了刺史,却离开了殿前司。从目前来看,杨光义显然更得陛下
重。而与自己关系
不错的张永德看来要在林荣面前失势,与自己势若
火的李重
仍然执掌侍卫司。
兰
:“我从小没有父母、也没有亲人,这个世上只有阿郎对我们
妹好,打死我也不离开阿郎。”
杨光义
为殿前都虞侯,跟在陛下
边,得到了一个
差。殿前司和侍卫司的主官分别是驸
张永德和秦力外甥李重
,两人都是皇亲,却势若
火,两军争斗不已。陛下命令杨光义训练、整顿扩充殿前司禁军。石守信、王审琦、李继勋、王政忠、刘庆义、刘守忠、刘延让等结拜兄弟、原来的
下罗彦环、田重
、潘
、米信等人都
了禁军……”
两女听到此,惊喜万分,哪有不愿意之理,秋
羞
:“全凭阿郎
主。”
兰跟着
:“我也全凭阿郎
主。”
从大武朝开始,社会风气崇尚风
,法律严禁重婚,但允许纳妾,而且不限人数。纳妾不仅是豪门权贵的事,有些小家小
也有一妻一妾。
……
侯云策笑
:“
兰、秋
都没有家人,我可以为你们置办一些田产,将来嫁
好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