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四十二章 我俩去放羊吧(2/2)

“就是两家人在一起吃了顿饭,等到了法定年龄才正式举办婚礼。在去他家之前,我在上藏了一把在草原上放羊时用的藏刀,那天晚上我蒙着被,坐在炕上不敢睡觉。

“放个羊还有这么多讲究啊。”王浩南来了兴趣,这些事他是闻所未闻。

拖到去年简单举行了仪式,家里人就把我送到了他家。”

“那时我和弟弟两个人,每天早上把羊群赶去,守在旁边,要随时小心尕羊被天上的鹰抓走,万一被抓,还要去附近山沟里找,被老鹰摔下来的羊羔,最起码还是好的,也有时还能捡回些来,还要防备地面上狡猾的狼和附近的羊群。”

卓玛说的梳王浩南大概知,相当于汉族的笄礼(女孩的成人礼)。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梳?我想知为啥你阿爸生你的气?回答问题,别打岔!”

这一天要办酒席,大家聚在一起载歌载舞,庆祝女孩成人社会,年龄一般在九、十三、十五岁,来的客人全都是母亲后边的亲戚。

以求的生活。”王浩南故意调侃

“就是那天,阿妈家里一个远方亲戚,和阿爸说他的尕娃和我年龄差不多,已经找佛爷算过,说我俩生辰八字很吻合,要定个娃娃亲。”

“那年你多大?”

“十三岁。”

“不打不骂就行了?”王浩南很奇怪。

“从前年开始,对方就一直着要过门,我不愿意,阿爸说那家人条件很好,有一千多羊和牦,尕娃很老实,嫁过去之后,不打不骂。”

“那就是你已经结婚了?”莫名其妙的王浩南心里有一丝丝失落。

那尕娃喝完酒一房间,就奔我而来,我一下藏刀,刺了过去。”

“哼!草原上的狼才不会吃人呢!”卓玛脸上突然浮现向往。

“羊群?有啥可注意的?”王浩南有些奇怪。

“这才是一事儿呀,我在草原上待了三年,直至后来我到了梳的年龄,才离开,因为阿爸要送我上学,所以搬到了村里去住。”

“啊?”王浩南没想到卓玛会有如此一说,赶:“不去,我害怕被狼吃掉。”

“最怕羊群之间相互混在一起,分也不好分,不注意的话自己的羊还容易被圈走,我弟弟扎西就特别厉害,晚上三百多只羊回圈的时候,他一数羊就知够不够数,甚至缺哪只都知。”

卓玛撇撇嘴,突然睛一亮:“王哥,你那么向往草原,不如我俩去放羊吧?”

“是啊,在牧区就这样,男人对女人不打不骂就已经很好了。我知阿爸想着赶把我给掉,也是为了给扎西娶媳妇腾地方,我不走,那女孩不来。

藏族女孩素以长发为,对发型的装饰就可以看,藏族是个很注重仪式的民族,尤其是遇到一些节庆活动,放望去,女人的缀着金、银、珊瑚、玛瑙、松石等各名贵饰,长发垂于后或置于前、盘在的,让你看的,形成藏区特有的一风景线。

“你别急撒,事情就是从梳的那天开始的。”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