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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天要xia雨娘要嫁人(2/2)

的丁晓剑简直都没睛看。

尤其是李鹏飞,竟然诗兴大发,还没喝就醉了。

只几步,就跨了不远的“糖果酒吧”。

逗的袁叶“咯咯”直笑:“你个氓阿飞!的这什么歪诗?一听就不正经!”

人在江湖飘,不都是这样的吗?你给我面,我给你面,真要是没面的时候,不就社会死亡了吗?

兄弟女人的生日party,那自然是必须得去的。

走了一路了,袁叶终于找到了这么个很牵的理由来搭讪丁晓剑了。

可是去之后,他傻了。

更何况,沉浸在幸福中的李鹏飞,也早已经化为一条超级大狗。

面对这个早已被定位为小莲的袁叶,丁晓剑官越来越差。

丁晓剑信,总有一天,李鹏飞这个瘪犊玩意儿,会撞了南墙破血回来找爸爸安的。

丁晓剑只能在心里默默的为兄弟默哀。

自然也就懒得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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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晓剑30多岁的心理年龄,当然已经非常不喜去参加这无聊的聚会了。

这条古巷,一想到这条巷里曾经也走过很多的达官贵人,大文豪,一行三人,一怀古缅今的装,油然而生。

晓剑哥,阿飞说的都是真的吗?你比他长的帅,比他有才,你肯定知。我不信他说的,我就信你说的,你能给我讲讲吗?”

袁叶顿时转:“是吗?不可能吧?大文豪苏轼,怎么可能如此没品?写这样的打油诗?”

说完之后,就当先大踏步而去。

丁晓剑还不信。可是下一刻,李鹏飞要来了袁叶份证。还真奇了,还真就是今天。

他只,淡淡的说:“阿飞没骗你!这首诗确实是苏轼的。”

说话的声音都在颤抖,听得李鹏飞吃味儿不已。

她的生日party自然由她主。

重活一世的丁晓剑,最擅长的就是永远都能摆正自己的位置。这力不讨好的事情,他可不会去。即便要,那也必须得是合适的情况下。

可是李鹏飞的面必须得给呀!

可是对袁叶堪比小莲的极品龙井来说,就有儿太小儿科了。

你一天净瞎说!

就是湘庙,周围的建筑也全都是古建筑。碑林离这里也不远,因此,非常的富有文化气息。

“怎么就不可能了?苏轼虽然是个大文豪,可是对你们女人却一儿都不好!你可别那么推崇他。他可没我这么痴情!他曾经,还把她的女人和别人换过呢……”李鹏飞趁机卖

袁叶一撇嘴:“你别说了!我不信你说的。

因为他一就看见了,他们预订的卡座上,祖盼盼赫然就坐。

因为他知到最后一无所有,这绝对是一条铁律。

也只能,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了。

生日party这东西,对于还没迈校门的学生仔们来说,去吃吃饭,kk歌是最合适的。

我要听晓剑哥说。

丁晓剑当然知这首歪诗是苏轼的。他也早就猜到了,这个袁叶肯定也知

“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压海棠……”

北宋著名词人张先,在80岁时娶了18岁的一个女为妾。当时和他常有诗词唱和的著名词人苏轼,和众多词友去拜访他,风趣幽默的苏东坡,当即和了此首打油诗助兴。

被袁叶这样一说,李鹏飞更得意了:“什么歪诗?怎么就不正经了?这可是大文豪苏轼的诗!”

包的诵起了诗歌。

三个人都是大学生,怎么可能不知这个人尽皆知的典故?

他还知,即便就是他现在告诉李鹏飞这个理,李鹏飞也是听不去的。

吃了女人的男人,九都拉不回来!

西京的噜噜酒吧一条街,很有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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