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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一六章 为我们的事业(求订阅)(3/5)

表了东西的人,都可以称得上是作家。

但是在国内文学圈有一个说法,衡量一个人算不算作家,要看他是否在《收获》上发表过作品。

当然,这个说法并不客观,因为《钟山》、《人民文学》、《当代》那些杂志也同样是级文学刊,不能说只有在他们《收获》上发表作品的才是作家,只在其他这几本杂志上发表作品的就不是作家。

但不怎么说,能在《收获》发表作品,绝对能证明这个作家的实力。

了一会儿,赵宝钢问李玉,“能不能把杂志借给我看看?”

李玉刚开始看,有些不舍,不过还是把杂志递给了赵宝钢,随后可怜地说:“赵导,你看完一定要还给我哦,我还没完呢。”

赵宝钢被她的样逗笑了,“放心,我还能昧你一本杂志?”

拿到杂志之后,赵宝钢没有立即去找阮小虎,而是先找个地方看起杂志来。

阮小虎的小说很容易找到,因为阮小虎用的是本名。

这是一篇短篇小说,赵宝钢很快就看完了,看完之后他舍不得合上杂志,依旧盯着结尾唏嘘不已。

这篇小说名为《噗通》,说的是皖南山区的故事。

某山之中有一个村庄,这村庄十分闭,只有两条路通往外面,一条需要翻过几座山,耗时耗力,另一条则是越过河,虽然要省不少时间,却多了些风险。

很宽,又急,一般会游泳的人都不容易游过去,山崖又很,即便想要游过去,也很难下到里。

再说了,大分人去都是有事情要办,通常都是带着一些件,本不想沾

所以人们一般都会选择攀着一条连接两边的绳索过去。

只不过总是会事情,偶尔会有人从绳索上掉下来,落中,好的,运气不错还能活下来,要是两样只占了一,或者脆一样都不占,基本上就没命了。 [page]

主角林伟曾跟朋友一起去,但是中途的时候朋友落,林伟第一时间跟着了下去想要救人,只不过太急,本没有把人救上来,他连续游了两个小时,才在后面的一浅滩把同伴的尸给捞上岸。

从此以后,林伟就想修一座桥,可是修桥谈何容易,他找了很多人,想了很多办法最后都没有成。他上访过,但是有关门却因为资金问题搁置了修桥的事情,只是发了个通告,让村民们平时不要从绳索过,尽量还是绕一截路,从山路走。

只不过就连死了人都没有让村民放弃走河,怎么可能一条通告就能拦住他们。

无奈之下,他只能放弃修桥。只不过虽然放弃修桥,他却放不下河的事情,所以就在河边盖了个房,整日住在里面。

分时间,他都会看着别人过河,有时候没有办法,也会认真听着动静,一旦听到“噗通”的声音,他就会跑去救人。

有时候能救下,有时候救不下,但即便救不下,他也会帮着收尸。

这么几次之后,村里的人反而不愿意见他,因为很多时间见到他都不是什么好事情。有人还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林阎王,也就说,见到他,也就意味着又死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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