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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七 火qi之争(2/2)

这杆黝黑的火铳,其实还是君权与政权之争的关键。

携铳退役则是一个将举国青壮之人打上武人烙印的手段,让他们始终牢记自己的武人份,哪怕日后学。成了博士,始终不会忘记军旅生涯,不会忘记在军中受到的绝对忠于皇帝的教育。

……

“因为有人想借此事些小动作。”朱慈烺:“有人要借此禁民间私有火铳,也有人想借此机会打开民间火铳之禁,不设任何限制。”

这也是内阁诸公有意无意希望听到的声音。

张荏气,:“但是,既然已经拿到了手上,再这么送去,人家必说咱们怕事。”

如果认为张友全应当杀人偿命,则很容易落一个逻辑陷阱:当初若是不许携铳退役,哪里会有这等惨案?

新拓之地的防御职责在边防军,但是汉人移民也是重要的武装力量——乡勇。内地的乡勇最多跟着巡检司抓抓小贼,而边夷之地的乡勇却实打实要跟边防军一起执行战斗任务。(未 完待续 ~^~)

若是退役士兵能够想杀人就杀人,还不得到严惩,这个天下得成什么样?

段氏转了一会儿才转过弯来,:“这么说好像也有些理。不对!若是官府禁火,只要有人私藏火就可以抓起来,何须良家来与之对抗?”

看得更

段氏皱了皱眉,:“那些想开火铳之禁的人跟着起什么哄?闹得越凶岂不适得其反么?”

朱慈烺在第一次听说张友全的案时,就已经想到了可能发生的社会影响。如果自己直接介,无疑会破坏既定的司法程序。作为一个法学专业的皇帝当然问题不大,但后世却要为此走更多的弯路。

张荏这个时候,终于知手里的诉状是多么地沉重了。

回到张友全的案上。

“胡闹,既然是军籍,一开始就该移送五军都察院啊!”张荏在桌上一拍:“警察局那些法盲不懂规矩。御史也不懂么?”

“怎么会?”朱慈烺笑:“他们正好逮着个机会,说起来若是有人无辜杀人,百姓人人手中有杆火铳,岂不是安全多了?”

崇祯皇帝是万历皇帝之后唯一一个有意识夺回政权的皇帝,但他能够想到的手段只是“换人”。国变之前十七年,凡五十相,破了大明的记录。敲碎了武将对文官重臣的依附关系,同时也失去了朝廷对军队的控制权。

“虽然张友全的籍仍在军中,但军人份应该照登记为原则,即登记伍直到注销军职军衔之前为军人。张友全在退役返乡途中犯罪。应当算是凡人犯罪。由顺天府推事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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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慈烺:“就是如此又有人说了:坏人总是能够搞到火铳的,乃至于自己打造一杆土铳也不是难事,所以更该让良家有自保之力。”

“陛下,杀人偿命,如此简单的事为何会闹得满城风雨?”段氏十分不解最近报纸上的争论会这么大。更不认同张友全光天化日之下开铳杀人,即便有人指这王二麻本是个破无赖,而且在东虏据城时有过变节行径。

朱慈烺在朱批上行了说明,并且将此例列为司法解释,发往全国,一样拥有法律效力。然而这件事并非简单结束了。其社会影响力太大,皇帝必须行权衡。到底是铁了心护张友全这个短,还是持公正和正义。

年轻的隆景皇帝借着国变的特殊时期,将军权、政权统摄一,即便迫不得己放些治政之权给文官。但军权却是始终握不放。武官们有了皇帝的金大可抱,谁还去依附文官?

助理一愣。不知这位副都御使什么意思。

助理抿嘴偷笑,暗:所谓铁手,也不能免俗啊!

段氏眉:“这火铳威力如此大,还是不要民间的好。若是让那些邪人拿着,对抗官府如何是好?”

虽然满天下的人都信:君权即为政权。实际上大明从成祖设立内阁之后,君权和政权就已经分离了。从仁宣之治到严嵩政,都是政权不断从皇帝转移到内阁的过程,直到徐阶挂条幅:“以威福还主上,以政务还诸司,以用舍刑赏还诸公论”,竟然没人觉得不妥。

直到都察院将辖权问题提上来,算是给朱慈烺了一个接手的机会。

“问题还有很多,”朱慈烺,“又譬如新拓之地,局面未稳,每个汉人都是难得的战力,怎能不给火?”

助理顿时肃然起敬:这手明!直接给圣上,无论圣上怎么说,反正都察院是没有责任了。

在徐阁老看来,皇帝只需“威福”,而政务却是诸司的,至于人事权和司法裁判权,更要“还诸公论”。

“先就辖权问题报请圣裁,看圣意如何。”张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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