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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3/3)

说:“可我就想让周月来辩护。我想了好久好久了,我想也许是我欠了信诚父母的两条命,所以老天爷非要罚我死,让我到间给他们当去。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我就想请周月来,不他辩得成辩不成,至少我还能见他的面。”

我面对的是一个杀人犯,尽这个人已不是我心目中那个善良耿直的小女孩,但当她说到她的偶像时,那闪闪发光的神里,还是有许多令人动的东西的。我想优优的故事再一次证明这个世界上,很多已被我们认识的东西其实都是虚幻的、表象的、暂时的和易变的,就像我看到的优优和想象的优优,与真实的优优,竟有多么不同。

但我毫不怀疑优优对周月的情确实自真心实意,那情的动人之,恰是在于神之恋的那份纯洁,在于那份纯洁竟然保持得如此持久。也许正因为优优对周月只是一慕,所以这慕和追求,才始终丽如初。

我答应了优优的请求,答应替她去找周月。但在会见结束的时候,我突然向优优问:“难,你不想见见信诚?”

优优思索了一会儿,最终摇了摇

“信诚一定恨死我了。”她说:“我是他的一颗灾星!而且平时又对他那么任,我们……也许命中注定,没有缘份。”

我从看守所来,照优优说的地址,直接去了公安局xx。在传达室值班的那人,果然是个矮矮的老。听说我要找周月,没打磕便说周月不在。我留了我的电话,请那位老同志代为转告,就说是有个名叫丁优的人要找。

当天傍晚我接到了周月的电话,他说他下午外办事刚刚回来,问我是谁,是不是找他。我说我是丁优的朋友,丁优有话托我向你转达,你能不能来,我们见面谈谈。

周月没有犹豫,当即一答应,这态度多少让我乎意料。我们约了见面的地,我不知有意无意,依然约了那家名叫“平谈生活”的酒吧,依然相约在吧台见面,我说我手里拿着一份北京晚报,那就是彼此识别的标志。

这天晚上我用两年前和优优第一次见面。的接方式,见到了周月。周月穿一便衣,挑的个,略黑的肤,发短短的,还用发胶微微过。他的样让我和优优的觉非常接近,觉得他像个韩国或日本的偶像歌星。我想也难怪优优在十四岁那年第一次见到这小时便上他了。周月这样走在街上,确实能让每个少女回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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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依然选了我和优优第一次见面时那个僻静的座位,要完饮料后我先了自我介绍。在周月介绍自己之前我便开问他:你还在xx实习吗?周月略显惊讶并用警察特有的警觉反问:你怎么知我在那儿实习?当然,毫无疑问,我回答他是听优优说的。周月先是继而摇,说:我已经毕业了,刚刚分到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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