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22章(2/3)

这两三年来二人一同练功,虽然有时也抱在一起,那也只是形嬉戏而已,其实并无男女之间那拥抱的觉。

(bsp;风景依旧,凌云却再也不是十六年前刚刚来到这个世界时的那个惶惑小婴儿了。日日习文练武,小孩变成了长玉立的英俊少年。

渐暗,暮四合,而柳絮般的鹅飞雪依旧装丽的曼陀山庄,此是江南中的江南,漫天飞雪难能可贵,此情此景,让凌云心下甚为喜,更何况怀拥佳人,人生中还有什么比得过此情此景?

太湖外,风烟,衰草凝雪。暮苍茫笼罩远方,那里是万里江湖。不远后的一天,我将要踏江湖,青衫磊落长剑风,四海漫游快意恩仇。

凌云搂千寻,在她耳边轻声:“千寻,现在我才明白我的心,我是一个男人--你的男人。以前我是那么傻,固执的以为这只是哥哥对妹妹的关怀而已,觉得能够用长剑保护你一下,为你遮风挡雨就足够了,如今方明白那些

千寻以为凌云青的钟声还没有敲响,他的青还没有到来。千寻的数次暗示都没有得到回报之后,更加信了此,因此她耐心地等待着。她要等他醒来的时候把全心都献给他,她心下早已打定主意,不是终生居于曼陀山庄,还是将来了山庄到外面闯,她要跟他一生,永不分离。

“年年岁岁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凌云想到充满漫情的曼陀山庄,不由叹时光飞逝。

而多梦的少年时代也将随之结束了,唉,光容易把人抛,峰岚中一只苍鹰划着有力的弧线飞去,矫健的姿慢慢变成一个小黑,消失在远方。

此刻凌云的吻及温的怀抱,让她正会着生命中的他为一个男人的那觉醒,他拥着她,觉得她的地贴在了自己的上,觉得她的上散发他以前从来不曾留意的气息,那气息让他心加快,让他觉得搂了她是那么幸福,全动着一以前和她相抱相拥时从来没有味过的极舒服的觉。

剑饮仇人血,酒到大杯会黄尘古的风沙,沧江孤舟的寂寥,英雄结义的慷慨,剑扫江湖的豪迈。凌云心中血沸腾,暗想:总有一天凌云的剑和他的名字将传遍大地的每一个角落,每个人提到他,睛里都会倾慕的光,互相骄傲地说在哪里哪里见过大侠--凌云,并添油加醋地嘘他的事迹,而他更将牵动无数芳心,夜夜走江湖女儿怀的好梦……

一来凌云心有影,无法忘记过去的背叛,对千寻虽有成人男的侠肝义,却并无男人对女人的要求。二来是凌云对她的情局限在兄妹因素。千寻是凌云在这个世界上接的同龄女,又是那么艳的一个少女,渐渐地受她影响,十年相已经弥补前世生活中所养成的心理缺陷。

不到,十年前的决定为自己的童年带来了乐趣,也为自己找到了人生中重要的伴侣,冥冥中似乎一切自有定数。

较男早熟,凌云虽然年少,却亦是千寻第一个看重的男人,她默默向他敞开心靡。但千寻毕竟在、心里方面已经是个地地的少女,而她心目中却认为凌云个少年玩伴,还没有觉醒。

时光,真的是一个最奇妙的法师。他的手指轻轻一,小孩不见了,多了个少侠,弱不禁风的小小躯已蓄满力量,似乎刚刚还在骑竹的小手转握三尺长剑,手臂一振,三尺青锋发阵阵清

本章尚未读完,请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想到此,凌云不禁暗骂自己无耻,怀中拥有如此红颜知己,怎么老想到江湖上的女了,凌云啊凌云!你怎么对得起怀中玉人的满腔情意呢?而千寻此刻沉浸在无限愉悦之中,哪里想到凌云的思绪走了很远很远。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