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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出家。?
度葱岭。龟茲王闻其弃荣甚敬慕之。自出郊迎请为国师。〃
关于弗沙提婆的出身:〃顷之,什母乐欲出家,夫未之许。遂更产一男,名弗沙提婆。〃有些资料说弗沙提婆在三岁便死去,耆婆因为伤心欲绝,所以出家。这个说法并不见诸正史或慧皎、僧肇等人为鸠摩罗什所著的传记中,所以不准确。
←虹←桥书←吧←bsp;第26节:十一我又收了个徒弟(1)
十一我又收了个徒弟
耆婆和罗什在家仅住了三天,就搬到王新寺去了。这是王家的寺庙,就在王宫西侧,离国师府走路一刻钟左右。罗什离开家前已经为我做好了安排:我作为他的汉语老师,继续住在他家,他每天下了晚课就到我这里学习。
至于去中原汉地的事情,因为已经入冬,下雪阻路,商队早已停止继续向前。我要走,也得等明年开春。我倒也不急着离开,刚到龟兹,我还没开始考察工作,吐火罗语也只是学了个半瓶醋,有人愿意供我吃住,我也乐于接受这份教职了。
一家之长鸠摩罗炎非常慈祥,对我总是彬彬有礼,像个儒雅的大学教授。要是我们学校有像他一样的教授,估计全校女生都会选他的课,连走廊也坐不下。我常忍不住想,如果让他教梵文,那季老就可以不用犯愁没人愿意学梵文了。他对我极为放心,从不过问我的教学方式,而且在罗什夸奖我教导有方后又给了我一个学生。
粗粗在龟兹王城……延城走过几次。这个绿洲古国有三重城郭,城防甚严。位于中心的王宫恢弘壮丽,焕若神居。整个延城的面积比我曾经考察过的温宿城大了五六倍不止,城里佛教气氛浓烈,到处可见大大小小的佛塔寺庙。
龟兹北依天山,在西域各国中算得上水资源丰富,所以田种畜牧发达。天山山脉中有丰富的黄金铜铁铅锡,矿产供应全西域。加上地处丝绸之路的十字路口,商业兴盛也带来了手工业的繁荣。龟兹的富裕,在整个西域排第一。1
每日连绵的丝绸驮马挤满官道,潮水般的各国商客云集市场。走在龟兹城里,简直就是人种博览会:月氏、乌孙、匈奴、高车、突厥、鲜卑、柔然、蒙古、波斯、大食、天竺,甚至希腊罗马等欧洲人种,当然还有为数不少的汉人。每每走在街上,都能让我停住脚步,对着服饰肤色各异的行人发呆,直到被在一旁领着我的新学生严重鄙视,才恋恋不舍地继续挪步。
说起我的新学生,唉,眼下,正让我无比的头大。
一个长得超级可爱皮肤细白的小家伙正拿着我的素描本,用铅笔在上面乱涂鸦,然后用橡皮擦掉重画。他把我这个可以反复利用的书写工具当成最新的玩具,画得不亦乐乎。
我在一旁心疼地念叨:〃小少爷,小祖宗,小魔头。你以为我家开文具店哪?橡皮被你擦掉半支,铅笔被你画得只剩半支,纸也被你写坏三张。你知不知道这都是不可再生的资源,被你耗掉了,这时代你到哪儿去买给我?〃
其实我包里还有,不过谁知道我要在这古代待多久,省着点用总是没错。
他不理睬我,还在继续画。反正他也听不懂,我是用汉语说的。在画坏了第四张纸时我终于忍无可忍了,用吐火罗语大吼一声:〃别画啦!〃
我的河东狮吼对这个小鬼一点起不了作用。他抬头,两只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对着我拼命放电,他的眼睛也跟罗什一样,继承自父亲,是浅灰色的,卷卷的红褐色头发却是承自母亲。他浅灰色的眼珠转了两转,将铅笔丢在几案上,顺着地毯爬到我面前。硬挤进我怀里:〃那你唱歌给我听!〃
又来了!自从有一天鸠摩罗炎去姑墨办事,几个晚上不回来,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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