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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章(3/3)

这次审判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几天的功夫宣判结果就来了——“詹国光7年有期徒刑!”当贾鸿渐看到这个结果的时候,他有惊讶,因为一般来说故意伤害他人,还是未遂,这了不起就是3年以下,哪怕就是教唆,也最多加20%,撑死了是4年,可是这一下判了7年那给人的觉好像真是碰到了不是数罪并罚的数罪并罚!

在这个审判结果来了之后,闽南省委相关上也罚决定,吊销了博公司的营业执照、博医院的营业执照以及博药厂的营业执照,还对博医院罚款了2000万元!不过看着结果,好像闽南省不会再打算以诈骗之类的名义再对詹国光提起诉讼了。

不过此时国内老百姓的目光却不是聚集在了这里,他们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了《消费者报》上,因为在这天,《消费者报》居然独家爆料那个名叫“贾明”的满正义、不怕打击报复的记者居然是贾鸿渐这个曾经的打假少年!

要知在老百姓的里曾经的那个打假少年贾鸿渐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现了,人们都以为他已经开始正常的考学过普通生活了,可是没想到他居然这时候又来了,而且还是了个这么大的打假!顿时老百姓们好奇心全都集中在了这里!

对于贾鸿渐这次打假的经历老百姓们是非常的好奇,不断有人写信和打电话给《消费者报》想要知贾鸿渐打假的经历。贾鸿渐授权给了消费者报独家刊登的机会,在读者们津津有味的看着他那引人胜的打假经历的时候,贾鸿渐却是带着叶静来到了首都参加了一场审。

审其实跟贾鸿渐没什么不关系,但是说起来也是有那么一的关系。说白了这就是曾经首钢的老总周冠武的儿周南方的审,这周南方因为收贿受贿的问题被抓了之后,现在过了这么好几个月终于到了上的时间。

首都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南方有国家工作人员份的国有公司主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四次收受他人贿赂港币928万元,为亲属赴香港定居而向有关人员行贿港币120万元,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行贿罪,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但鉴于其在因行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能主动坦白全受贿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还脏赃款却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予以从轻罚。

“现在行宣判……犯罪人周南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生;犯行贿罪,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生,没收个全财产。扣押在案的港币644。3万元,人民币12。1万元予以没收……”

那啥,三章写到现在还木有写完,先欠着好不……这两天尽量还上哈~(未完待续)

第四五六章所谓法律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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