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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审判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几天的功夫宣判结果就
来了——“詹国光7年有期徒刑!”当贾鸿渐看到这个结果的时候,他有
惊讶,因为一般来说故意伤害他人,还是未遂,这了不起就是3年以下,哪怕就是教唆,也最多加20%,撑死了是4年,可是这一下判了7年那给人的
觉好像真是碰到了不是数罪并罚的数罪并罚!
在这个审判结果
来了之后,闽南省委相关
门
上也
了
罚决定,吊销了博
公司的营业执照、博
医院的营业执照以及博
药厂的营业执照,还对博
医院罚款了2000万元!不过看着结果,好像闽南省不会再打算以诈骗之类的名义再对詹国光提起诉讼了。
不过此时国内老百姓的目光却不是聚集在了这里,他们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了《消费者报》上,因为在这天,《消费者报》居然独家爆料那个名叫“贾明”的满
正义、不怕打击报复的记者居然是贾鸿渐这个曾经的打假少年!
要知
在老百姓的
里曾经的那个打假少年贾鸿渐已经很久很久没有
现了,人们都以为他已经开始正常的考学过普通生活了,可是没想到他居然这时候又
来了,而且还是
了个这么
大的打假!顿时老百姓们好奇心全
都集中在了这里!
对于贾鸿渐这次打假的经历老百姓们是非常的好奇,不断有人写信和打电话给《消费者报》想要知
贾鸿渐打假的
经历。贾鸿渐授权给了消费者报独家刊登的机会,在读者们津津有味的看着他那引人
胜的打假经历的时候,贾鸿渐却是带着叶静来到了首都参加了一场
审。
这
审其实跟贾鸿渐没什么不关系,但是说起来也是有那么一
的关系。说白了这就是曾经首钢的老总周冠武的儿
周南方的
审,这周南方因为收贿受贿的问题被抓了之后,现在过了这么好几个月终于到了上
的时间。
首都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南方
为
有国家工作人员
份的国有公司主
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四次收受他人贿赂港币928万元,为亲属赴香港定居而向有关人员行贿港币120万元,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行贿罪,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但鉴于其在因行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能主动坦白全
受贿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还脏赃款却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予以从轻
罚。
“现在
行宣判……犯罪人周南方,判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生;犯行贿罪,判
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生,没收个全
财产。扣押在案的港币644。3万元,人民币12。1万元予以没收……”
那啥,三章写到现在还木有写完,先欠着好不……这两天尽量还上哈~(未完待续)
第四五六章所谓法律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