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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2/3)

对方是我姥爷的一个远房侄女,心气傲却姿平庸,怨不得自己福少命薄,是一个弃妇。她生泼辣,好面,喜好胜,婚后肚却总不争气地不见动静,在煎熬中苦苦等了三年,才不得不去医院,无生育能力!这对女人来说,毕竟算不得一项优秀的品质,心里难免觉得有些亏欠才渐渐收敛了些。

在家方面,男方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决要休;女方则持“嫁去的女,泼去的,覆难收”,只要是被休掉的女人,倘若回到娘家,便会被娘家人当成用欺骗手段卖去被买主发现了缺陷生生给退回来的货一样,尴尬而又耻辱。

所以说,不少被休掉的女人宁死也不肯回娘家,半数以上的走了绝路,余下的她们选择余地也是极小的,即使再自认贵的女人,似乎也只有两条路可走:或胡找一下嫁了了却余生,或孤独凄冷一生。

我们且不去争论,我父亲也从不会与人去争论什么,只要自觉已认清的东西,便会顽固地一直抱守着。令人无法想象的现实是,凭他是如何度过了两年既当爹又当娘还要照顾多病哥嫂的时间。一直到我三周岁生日的那天,那位在血缘上我应该叫姥爷的早已离任的大队长,或许于“养不教,父之过”的愧疚,也或许另有什么目的,又托人给我父亲说了一门亲,反正他是在照小镇上“亲朋好友遇事生病必要探望,否则便要生分了”的规矩在探望了我大爷我大娘之后才的决定。

她对自己的威慑力有足够的自信,岂料自己已失去了赖以发威的基础,又经过了四求医问药的三年,他终于于某晚饭后吞吞吐吐地提了分手的意思。她募地怔住了,许久才从呆立状态中清醒过来,原已十分疲惫的她两地盯着因恐惧而渐渐畏缩着后退着的他,更加激发了自己的斗志,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捷两手抓住了他的衣领,声嘶力竭地大喊一声,已把他从家里扔到了院里,而后关上门,扑到炕上拥被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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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这些悲剧的酿成便是因为这些沿袭了多年的规矩。这些规矩当然特指那些不成文的一旦形成便固的顽固的特征的传统和习惯,尽它的改变通常是逐步的渐的,但绝不可以忽视人们能够正视自己意识的迅速觉醒,只有变才永远是真的。

如此,那个后来成为我娘的女人并没有选择过去的老路,她宁肯以乞讨为生。待家里人终于把她找到时,她嗓已坏了,原本轻柔脆的嗓音听起来直让人浑冷嗖嗖的禁不住要冒疙瘩。

这时,男方因找到了治疗不不育的妙药,非要请她回去,她决不肯,嫁给了我父亲。我父亲在这样的背景下与这样的女人

第二天天未亮,她便悄悄地走了,走时没带走任何东西。

得多,他绝少或者说从未主动地提及过,而且一惯如此。据村里人说,即使在我娘离我们而去的那个时候,我父亲也从未表现任何异样。我父亲的这必定被我父亲固执且毫无争辩地认作是一泰山崩于前而不变的英雄气概的表现,却成了村里人公认他缺少刚之气的一个最有力最直接的证据。

在我们那个地方,由男方首先提来的离婚当时叫“休妻”,多是因为女人存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因此,被休掉的女人另找婆家是非常困难的,即使旧相好也绝不肯娶此等女人为妻,因为这样需要面对大的社会压力,没有非常的勇气必无法承受。

到了我父亲这一代,正是一个“人多力量大,追求孙成群”的年代,有哪家没有三两个闺女?如果“休妻”毫无原则而且毫无节制,还要酿造多少人间悲剧?岂不了分寸?而且与成文的规矩明显相左,正是因为成文规矩的倡导,加速了这些规矩的改变。改变归改变,但规矩终究是规矩,虽已到了弩之末,但由于惯仍存有较大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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