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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2/3)

这次聚会师伟没有来,这让我是那么的意外,还有一我并不想承认的失落。

师伟从来就不可能成为我的死党,因为,我无法忽略他的别。我和谭晶晶心里埋着一样的心事,只是大咧咧的谭晶晶太多的线索,沉默寡言的我没留下任何蛛丝迹。

最好的时光。

后来的一天,谭晶晶和我背靠着背坐在南京的校园里互相挖苦对方时,明明已经理屈词穷的我突然爆了一句话:“喜人家师伟就说来,你装什么大度玩什么矜持。”谭晶晶大惊失,诧异万分,“喜师伟?你怎么敢这么说?”睛里的心虚一览无余。

他在圳,一个我从来没去过的海滨城市,开了一个小公司,正在一艰难而又认真地大。大二时谭晶晶从南京跑到他读书的武汉去看他时,瘦瘦的他在樱树下给她介绍他班上的一个女生,那个女生笑起来有好看的酒窝和洁白整齐的牙齿,让谭晶晶印象刻。她微笑着对师伟说:“要照顾好人家哟。”然后就订购了回南京的机票,就在那天下午。

死党的义之一,就是可以彼此忘记别。那时候我常常和葛萧手拉着手去逛夫庙和秦淮河,大俊朗的葛萧在街上大多数南京男人半,于是我常常说他是我带去最拉风的狗。狗是个昵称,我们这几个死党自称狐朋狗友,女的是狐,男的只能是狗。

杜宇结婚早得很,用同学的话来说,就是中刚毕业她就准备好当孩他妈了。当然也没夸张到这个程度,她只不过是在大学毕业后的那个暑假,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和青梅竹的那个某男扯证了,没办婚宴,没要彩礼和嫁妆,据说心安理得地住在抚顺某间租来的小公寓里。然后理所当然地和我们这些在外地或外国漂着的单男女撇清关系、划清界限。

坐在包间里的人只有滴酒不沾的我还清醒地坐着,可是,我也不知杜宇的消息。

小城的天总来得早些,或许是因为没有阻挡风的华屋堂,或许是因为人们总是有足够的时间去留心一片树叶或是一草枝。所以,在小城孩杜宇现在我们这些分辨不清小青菜和小白菜的同学们中间后,我们也开始知天是什么时候来的。

结婚这回事儿,对女人来说有两个坎,一个是18岁的最期待嫁,一个是25岁的最迫切嫁,其余阶段女人的态度大抵是火锅店——各有各的菜品,各吃各的生熟。

煽情一说,能让我们意识到天来了的,是杜宇的衣着和辫上的丝带。她是最懂得打扮自己的女孩,在那个其实大家都没多少零钱的时候。质地、颜、样式,无一不随着季节每天发生着薄厚和浅的变化——杜宇自有一让人惊其为天人的时尚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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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很多年后一个好月圆的晚上,我们几个死党在大连的某个酒店里聚会,酩酊大醉的江明拉着包间里服务小的手呜呜地哭得很伤心,唠唠叨叨地叫着的,就是杜宇的名字。叼着烟卷也喝得差不多的葛萧就挨个问:“你知杜宇的消息不?你知不?你知不?”谭晶晶笑得前仰后合,小柳数着桌上碟里海瓜的壳,没人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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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念念不忘的场景之一,就是16岁的杜宇穿着淡紫的连衣裙站在人行旁碧绿成一片的桃树下,微笑着看他拎着装篮球的网兜经过。杜宇的长辫或是尾辫总是散发着好闻的薄荷或是香草味,那是她自己用宿舍前坛里的薄荷叶和香草叶碎了装在瓶里,上几味中药来的。当然在那时,最炫最酷的事情是使用宝洁公司的产品,汉方并没有得到该有的重视。所以,最近在购买许多昂贵的舶来汉方用品时,我总是忍不住走神,想起多年前那个未卜先知的女孩

第一章寻找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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