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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3/3)

来的姑娘就是洪波失去联系十年的青梅竹的初恋情人黄秋云。黄秋云是在《人民日报》上看到洪波的名字的,然后死活闹着同丈夫解除了婚姻关系,只来到了瑶县。

我不想对黄秋云和洪波过去的情经历行叙述,那不仅是一重复,而且会让我的情经受一次折磨。我只想用一句话告诉你就足够了:他们的故事就是我和方草故事的翻版。这话可能有些不妥,应该说我们的故事是他们故事的翻版。

黄秋云和洪波从见面的第一天晚上就开始同居了,虽然那时洪波还没有离婚,同居是一件不合法的事情,可洪波不理睬这些。他们俨然是一对久别重逢的合法夫妻,每天晚上洪波都去黄秋云的宿舍睡觉,毫无顾忌地将那张破板床得吱吱呀呀地直叫。黄秋云时的叫喊声很响很动听,左右房间里都听得清清楚楚。第二天早晨起来,他们居然笑着同别人打招呼。他们的脸上本看不到南方人那羞涩和遮掩,令人咋。这就是北方人。这就是洪波和黄秋云。

洪波和黄秋云的事情很快在县委大院掀起了轩然大波,但洪波丝毫不在乎,依然我行我素。他很快同自己的妻离了婚,并将她从县妇联调到了一个偏僻的山区公社当了妇联主任。他们本来就缺乏情,离婚并不令他妻到吃惊,只是他为了一个比自己漂亮的女人而同她离婚让她不能容忍。女人咽不下这气,便哭闹着把事情张扬到了地区。地委领导听了很生气,很想拿他作反面典型来教育其他。可从法律上讲他并没有违法,令地委棘手。但党内分理由还是充足的,因为他同黄秋云的未婚同居已经犯了党纪。

地委书记为此事专门把洪波召到地委,和他严肃地谈了一次话。

地委书记也是个北方人,说话直来直去。他问洪波:你同那姑娘同居了?

洪波:是的,同居了。

地委书记说:你不知这违反了党纪吗?

洪波:我知违反了党纪。

地委书记生气了:你知还要,你不怕我撤了你的职?

洪波说:我想过,可我无法阻止自己这么

地委书记恼怒了,他瞪着睛望着他,他真想立刻就把他撤了。可他觉得为这事撤了一个年轻有为的县委书记有可惜。但不理又实在说不过去。地委书记问他:你到底是要女人还是要职位?

洪波说:我两样都要。

地委书记说:这不可能,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你必须作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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