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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3/3)

。”

赵晨城停住后退的脚步,没错,她猜到他会来,她也好了准备,可此刻,她发现自己的心情依旧五味杂陈,说不话,哪怕是一个玩笑来缓解这该死的沉默。

“怎么不说话?”沈牧抬手,上她的脸颊,然后,到她的颈间,再是锁骨:“所以,真的上他了?”

他的手指冰凉,覆上原有的印记,赵晨城轻微地颤抖,她扣住男人的手,极力从齿间挤一句话来:

“放我走吧。”

“放你走?”男人闻言,怔怔地重复了一遍,像是听见了笑话一般发低沉的笑:

“赵晨城,你怎么能忘记,曾经这样拥抱你的人,是我。”

作者有话要说:蒋洛笙的称谓好多:面怪兽,刷怪兽,氓先生,以及现在的禽兽……

话说这章卡死我了,写无能什么的,稍稍改动了一下,凑活着看吧tat

唔,有人被我最后一句狗血到么赵姑娘这样的事方法不是很好,太鸵鸟了,平时的风都到哪里去了昂甩桌,害的我们家小牧tat

都给吃了还霸王,么说得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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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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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

这世上有几个女人能忘记第一个拥抱自己的男人,忘记完整的自己被生生劈开的痛苦;忘记对一个人全付的勇气?

赵晨城没有被车撞过;坏了脑袋,所以她忘不了。甚至那些记忆还会搅在一块儿闪回;秋日雨拍打的玻璃,漉漉的空气和,被颤栗和情迷打的吐息,放在枕相扣的手,所有的混纠缠糅合在一起;变成他在她手指上上的戒指以及那一句情……

一切的一切,她都宁愿忘记;可不是每个人都有失忆的运气。大分人都只是背着壳的蜗;有着卸不掉的重量。

赵晨城是一只疲累的蜗,找了一只叫蒋洛笙的乌,乘上去,这样就不用爬得那么累,速度还能比从前快。她选择了一条轻松一些的路走,仅此而已。

“我喜他。”赵晨城片刻终于开,然后,对上沈牧的视线,重复:“我喜蒋洛笙。”

她扣着他的手,所以觉得到话的刹那,男人的僵。沈牧回自己的手,微微侧过脸,低低说了句:“是么。”

赵晨城咬着下,气氛压抑得让人窒息,她像个罪人似地垂着,连双都有些。沈牧斜着看她,伤人的是她,而蜷缩着像是受伤了的人也是她,明明最痛的人是他不是吗?

沉默约持续了两分钟,赵晨城还把自己挂在玄武门等候问斩,沈牧却已经转过,语气平复了许多:“本来想蹭个饭,但你这个熊样……”他一边说着,人却已经了厨房。

赵晨城愣在原地,她以为,他会甩桌走人的,或者,最起码也要和她打一架才对。怎样都好,总之,不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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