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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1/3)

顺手把内衣丢在了床边。

同时,一双手搭上她的腰,用力一勾便成功地让她翻了个身,整个人跌进沈隽的怀抱里。

“睡觉。”

chapter2初遇时分

黎可第一次见到沈隽是在研一的十月份,在闺密吴双双的婚礼上。

吴双双是黎可的高中三年同桌加大学四年的同学,也是她的闺中密友,简称闺密。吴双双在答完辩的当天下午就化作小青梅,跟邻家的竹马哥哥走进民政局领红本本了。毕业典礼那天左手毕业证、右手结婚证,让人好不羡慕。

作为吴双双的闺密,黎可是逃脱不了做伴娘的命运的。

凌晨天还没亮就从床上爬起来,陪着吴双双化妆、做发型、换礼服。吴双双有一头齐腰如瀑布般柔顺的黑发,作为头发常年齐肩的黎可十分羡慕。发型师可就苦恼了,这么一头长发要盘起来,耗时又耗材。

婚礼中午先在城东的教堂举行,这时候没有黎可什么事。十月中旬的天气说冷也不冷,说热也热不到哪里去。可在室内没有阳光的照耀,还是有些阴冷的。白色的小礼服裙摆及膝,上身是斜肩的设计。穿了丝袜后腿是不怎么凉,可是裸。露在外的肩膀却冷得让她轻微发抖,不得不用披肩把自己的肩膀给密不透风地裹起来。

到教堂观礼的大多是吴双双夫妻二人的密友,人数不多,黎可坐在最后一排的位置,周围几乎没有人。

裹上披肩后她仍旧觉得很冷,风从身后没有关牢实的门缝中挤进来,正正地吹在她的后脑勺上。她往旁边挪开了一些,谁知道那风像是在她身上装了跟踪器一般,仍旧打在她身上,不过这一次是左半部分的后背跟肩膀,透过不算严密的针织披肩落在她那部分的皮肤上。

冷!非常冷!

可是她不能再挪动位置了,刚刚挪动了两下,已经被牧师看了好几眼。怎么说这都是别人的婚礼,在这样的场合捣乱或者是被捣乱,从小接受正统教育的她是万万做不出来的。

百般无奈之下,她只得采取最原始的取暖方法——抖!

她翘起右腿,压在下方的左腿开始抖动。脚后跟提起来,带动膝盖往上扬,之后脚后跟再度落下。以防高跟鞋的鞋跟跟地面碰撞发出声音,她脚跟一直是悬空的。

有些行为跟话语流传了多年都没有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抖了一小会儿,她果真不冷了。

“很冷吗?要不要把门关了”

听见身旁传来男人的声音,她立马停止了抖动,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好像刚才她并没有抖腿一样,镇定地问:“不冷。”

女生抖腿是多么不雅的事情啊,虽然平时在教室她照样抖腿,还能跟同学说说笑笑,但可没像今天这样穿着小洋装和三寸高跟鞋坐在神圣不可侵犯的教堂里……抖腿。

她虽然性格大大咧咧,自称是女汉子,跟男生开起玩笑来经常没个下限,但其实……她比谁都容易害羞。

跟她现在这身装扮极其不符合的动作被别人发现,还是个男人,她羞窘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看见你发抖,我还以为你很冷。”

不得不说,这男人的声音很好听。即使刻意压低了音量,还是能听出那如涓流般悦耳的音色。她不禁转过头去,想一睹这男人的真容。转头的那不到一秒的时间里,她想,都说声音跟长相不可得兼,她可是十足的声控啊,但却被多少曾被自己奉作男神的人亮瞎了眼。身边这一个……不会也是一样的吧?

好帅!好漂亮!好妖孽!

尤其是那双眼睛,深深的双眼皮,茶色的眸子,眼尾上扬,标准的桃花眼!

不行,即使是帅哥,被他那样直截了当的说出来,她更不能接受了。

“我哪有发抖?你该不是出门前吃了lsd吧?”

男人挑眉,似笑非笑地说:“连麦角酸二乙酰胺都知道,不错。”

她有些惊讶,lsd是麦角酸二乙酰胺的简称,是致幻剂的典型代表。她在变相地说他眼瞎呢,可她没想到这个男人竟然知道,那他肯定也知道她在骂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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