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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3/3)

等他回来后我要找他谈一下,让他好他的亲戚。”

“那我就放心了,祥叔,我想知,假如刘克被我打死了,你准备怎么置我?”

“把你铐起来,移县公安局,听候发落!你一定觉得祥叔很冷酷吧!”

“是有些不近人情,不过以你的份,应该这么,我理解。”

“其实我在去中学的路上就已经拿定了主意,如果刘克死了,你还是去上你的学,我会上让受害的学生把他的兽行揭来,县局对这样一个混的死因就不会追查得那么迫,然后我们装着积极查案,由于你在打刘克的时候没有目击者,我们可以借故拖延时日,多担一个办案不力的分,这样就可以拖它个不了了之。谷丰,我得提醒你,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情,一定要注意分寸,不能搞人命案,否则下次就不会有那么好的运气了!”

“你这不是徇私枉法吗?这可不是你的风格!”

“如果是其他人因为同样的理由打死了刘克,我也会这样,所以这算不上徇私,这是情与法的取舍倾向问题,这问题在执法领域一直争论不休,至今仍无定论,如果严格的依法办事,社会格局就会显得僵化和死板,毫无和谐可言,当然太倚重人情,又显得没有章法,容易滋生腐败,所以有些案件的结果往往取决于执法者的取舍倾向。

你知,祥叔是一个重人情的人,但我不会滥用人情,我个人的倾向是考虑当事人的动机、人品和事件本的公理,而不太倾向于事情的结果。我国的司法机关在量刑时对好人犯案基本上都会适当从轻发落,虽然不明说,但已经成了潜规则,这实际上就现了情,因此不你以后有没有本事,但千万不要坏事,不你以后是不是人,但千万不能坏人,这是祥叔给你的忠告!”

我和祥叔聊到凌晨三过才睡。第二天一大早,祥叔要到县公安局去开会,我就顺便搭他们的车一同前往常定。我在常定县一中门下了车,在门等了半个多小时谷裕才放学,他一看到我就兴采烈地奔跑过来,没完没了地问起了家里的情况。

谷裕把我带到他经常去的一个小饭馆,里面人很多,看起来都是一些穿着朴素的农村学生,每个人两块钱就吃饱,每个人一勺菜,菜里几乎没什么油。凭我的经验,这样的伙会让人的饭量越来越大,果然不所料,谷裕虽然单薄,可饭量却大得惊人,我们都不挑,尽饭里一会儿吃发,一会儿嚼到一粒沙,但两兄弟还是吃得津津有味,照我们这吃法,光吃米饭就差不多把两块钱给吃回来了。

吃完饭,我跟谷裕去了他住的地方,这是一间矮小破旧的瓦房,被隔成了三个小房间,两间大的是一对在城里捡垃圾的农民夫妇在住,门地堆放着许多废品。谷裕住的那一间不到十平方米,,狭窄局促,里面放了一张床,床是用几块木板搭在砖上搭成的,床边是一张小桌,桌上整齐地摆放着一排书本和洗漱用。看到如此简陋的居住环境,我到一阵心酸,这比我读中时还要艰苦啊!

谷裕看我屋后一直沉默不语,表情凝重地东张西望,知我心里在想些什么,就安我说:“哥,我选的这房间不错吧,非常幽静,特别适合学习,夏天可凉快了,蚊也少,我们好多同学都羡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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