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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1/3)

这是林夕的日记:

“我叫林夕,今年23岁,我的女友叫雅琦。两年前,我还记得很清楚,那天,我刚好高中毕业一年了。由于我没有考上理想的学校,我也放弃了学业,我我从来没有一个人冒险过城市,这是一个很美的城市,但是我09年的2月份哦走进了宿迁这座城市,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我什么都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我现在需要一份工作就这样我飘渺在城市里。

我已经到达宿迁已经2天了,但是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我不敢走进某个应聘地点去面试。我走的很累,肚子也开始饿了,我走进一家餐馆,虽然很简单,可是对于我来说这真的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因为我现在必须自食其力,我20岁了,我该懂事了。

我叫了一份汤,还有一份炒肉。其实我长得不怎么,我长得一般,不高,只有171的身高。但是也没啥肌肉。看上去也许就是一个很平津的男孩子,我也很少说话,我点完菜,就坐在那里思索着如何去找一份工作,我想得入迷。菜来了我都不知道吃。因为我现在也很迷茫,也不知道做什么工作。

“你好,你的饭菜都好了请慢用。”一个幼稚的声音出现在我的耳畔。我不知道为什么,这声音听上去那么的动听。“谢谢你!”我慌忙的回神而答道。

那说话的女孩子看上去也就十五六岁,在这个餐厅里面算是最小的,可是她的眼神深深的吸引着我,她长得有点高,也就166厘米左右,但是看上去给人的感觉就是,这个女孩子很好,什么都很好,我不知道当时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其实她长得很漂亮,只是很可惜,这么小就已经没上学了。仔细一想。她比我强多了,因为她已经可以自食其力,而我还没找到属于我的工作。我看了她些许,便开始吃饭,吃完饭后,我离开了,因为我还需要寻找工作。我想我有时间会去看这女孩的。

我走了很久,才发现我没有勇气走进面试的地方,也许我该好好的,我相信我可以在这座城市里走下去,虽然没有什么熟悉朋友,但是我一直相信这只是暂时的,因为我明白这一切的一切都才刚刚开始。

就这样,我很迷茫的走着,由于我的学历问题,我只能在某个大点的地方上班吧。做个主管什么的,虽然对于我来说现在一切都很困难。可是当我想起那个女孩的时候我更加有信心了。因为她都可以我为什么不行?一路上我一直想着很多事情。

终于,我在一家名为爱丽形象设计中心留了下来,这里离那餐馆也不算远,其实我什么都不会,我知道,现在我要从基层坐起,我也心里感觉放松了许多。我还依稀的记得那餐馆的名叫蜀香园,其实名字真的很美,还有里面那位女孩子,也许她有着很多故事,就和童话里一样,我开始胡乱的想着那个女孩子,我还不知道她叫什么。也许这也是我第一次对女孩子那么痴迷吧……”

我不知道为什么离开他的时候我有那么大的勇气将林夕的笔记本给偷偷带走,我相信这样本书是他最珍贵的,是两年的一切。

雪静看到这里的时候更是很想知道下面的内容。

、chapter31:最初简单的相遇(日记2)

在这里,可以清楚的知道雅琦是在2年前写下的日记……

“我今年19岁,叫雅琦,我的男友叫林夕,在09年的2月份,我是第一次见到他,那时候我还是一餐厅的服务生,后来我还喝酒,在别人看来,做那一行的应该没什么人会觉得我是好人,可是林夕却不一样,他很好,可惜我没有早一点认识他。那天他一个人似乎很迷茫,他走进我们得餐馆点了采,吃饭的时候还一直发呆,其实我不知道他心里有什么心事,但是我能清楚的感觉到他肯定是一个好男孩,因为他的眼神那么的忧郁,在饭菜都为他送上去的时候他还是没有意识到,他那天用很神奇的眼神看我,我不敢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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