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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3/3)

会呢。

之所以会在今年,我这么发愁起婚姻大事来,不就是因为这该死的聚会,让我有了吗?

不能再靠前几期了吗?

“当然不能。”责编说,“除非是你的,给老总说说,我们肯定都会同意。”

说着,他看着我,“是你的吗?”

“当然不是。”我说。

我怎么能承认这个事呢?虽然婚姻问题足够大,但在所有人里,这似乎对我并不是问题,而且在同志们的里,我也本不在乎它会变成大问题的呀。

我从没有过相亲、婚介,或者跟熟人黏乎的经历。

刚工作时,有很多人关心着我的终大事。那时我是个香饽饽,脖和额,没有一丝皱纹,偶尔烟,并没有烟瘾,不喝茶,看书。专业学的是设计,在凡人听来,竟比术有学问一些。杂志社里编辑,这是个清闲也不那么乏味的工作。可以家教,赚,结了婚,孩的业余好,也顺便解决了。

第八章安未:征婚!征婚!(2)

那时的我一米六五,重一零八斤。脸偶尔因为睡眠不足发青发暗,左脸颊有颗青痘,常在例假前后或起或灭。

走到哪里,哪里就有人对我说,介绍个小伙给你吧?很不错的,帅气得要命,你见一见,保证会喜。我忙不迭地推辞,表示这不是我的风格,我喜自己找的。

“这么说,有谈好了的吧。”他们换了气,冲我暧昧地笑笑。“什么时候吃喜糖呢?”

“不,没有喜糖。”我说这样的话来,已然摆了老姑娘倔死板的姿态。“结婚就结婚,要什么喜糖呢。”

我的特立独行或不识时务,甚至还伤到了老

他是我的中学同学,我们就像亲哥们儿一样长大。毕业后,他从读书的西安,回到了乌鲁木齐。在他开始办装修公司最忙的时候,我们甚至脚通脚一起打过地铺。

五年前,他结婚了。结婚前一个晚上,醉意朦胧地跑到我这里来。我正在画版画题图,耳朵上挂着铅笔,手里举着烟,发蓬睛发红。门一开,他就搂住了我的,要亲吻我的嘴。“我就是想知,你到底是男是女?”他说。

我一把搡开了他。

我从不知他是喜我的,而且是那男女之间的喜。而我,就因为这份从不知,或者是因为太过知,也从没有想过会和他怎么样。

那时我想象中自己的情,是一则广告里的画面,“天地人自宽”——我的世界,是这么的辽阔,情,怎么可能蹲在家门呢?

渐渐的,人们终于不再理我了。而且随着我情之事的渺茫和表面的满不在乎,生活越发冷清起来,在曾经的旧友面前,别渐渐都开始模糊了。如果你要说这是有意为之也行。至少,装作满不在乎,能让我心里好受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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