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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究没有答应米兰达要搬到我的公寓和我同住的要求。并非我不想和她同居,而是出于对城城的尊重。他是如此珍视着我们的住处那弥足珍贵的“男人味”,从来不能容忍长期与某一个女人生活在同个屋檐下。因此他的女朋友从来都是短期的,多半是一夜情。
我和城城认识已经多年,和米兰达则只有几天,权衡轻重,我还是决定拒绝女友的好意。她是一个万事无所谓的人,易于相处和沟通,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纠缠不清,这是我万幸的。
米兰达总是很纳闷为什么我只是个中国来的穷留学生却有很多钱花,我对此一贯反感。她是一个喜欢刨根问底的人,这一点倒是很像东方女人,对我来说也有些不厌其烦,但她仍有许多可取的地方。我明白凡事都讲求平衡,一个人总要有优点有缺点,幸而米兰达的缺点我尚可容忍,优点却欲罢不能。
我喜欢她单身公寓中的那张大木床,仰面躺在床上,可以从天花板上的那面大镜子中看见自己,那种感觉妙不可言。
此外,米兰达还有购买床上用品的癖好。她经常花大把的钱到hema买各类亚麻或真丝的床单,说是为了在做爱的时候体验肌肤贴在不同材质上的感觉。她说这话的时候,总是笑笑的,无比挑逗。
于是,我便经常在天气晴朗的下午翘课,在那张大木床上和她做爱,直到两个人都累得不能动弹。
我们都很年轻,这是我们的资本。我第一次迷恋上这种没有什么目的和意义的性爱,和心情或心理状态无直接的相关,只是纯粹的享受。它符合我的意志和本能的哲学。我明白米兰达和我有相同的想法,于是我便觉得这个女孩愈发的可爱。
激情的退却往往迅速而短暂,而爱情的生发却总是漫长而痛苦。
(bsp;三个月后的某一天,我感觉自己爱上了米兰达。我并不知道我理解中的爱和流行观点中的爱的含义是否相同,但自认为是“旧式男人”的我终究认为这种感觉要亲口说出来才爽。
于是在一个我们都清醒的夜晚,我手持专门买来的红玫瑰,对半裸着依靠在我身旁的米兰达说我爱你。
她看到我的花,表情幸福,微笑甜美,却不激动,只轻轻地说她也爱我。我们都没有羞赧,甚至没有任何浪漫动作,便开始做爱了。红玫瑰花瓣洒满我们的枕头和肌肤,沁人心脾。那一次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都美妙,这是异族的、放荡的我们表示爱的最贴切的也是唯一的方式。
城城很喜欢我的新女友米兰达。这让我非常意外和荣幸,因为他一贯对我喜欢的女孩嗤之以鼻,认为她们大多自视清高,却都是些假正经,比如梅婷。而对于米兰达,他却很多褒奖。他说米兰达漂亮性感,充满异域风情,让人赏心悦目而不沉重;最为重要的是,她很珍视自己的美貌与性感。她爱着自己的一切,她的身体就是她的神庙,这样她才可以把女性的优点发挥到极致,这便掩盖了许多不好的地方。况且米兰达从小生在荷兰,生性洒脱豁达,做人做事远比大学里的那些戴着眼镜的女留学生高明,尽管本人未必真诚。
现在的人们往往不屑真正了解另一个人,只能凭借外现的形式做简单的判断。城城对女人有很特别的品位,极少褒奖女人,尽管我认为他的品位也相当可疑,但他的认可同样让我受宠若惊。多年的共同生活已经使我们像是家人。
于是我和城城、米兰达三个人经常一起玩,成为糅合了爱情和友情的奇妙死党。
这种人际的纽带对我而言真是妙不可言,因为我在同一时间内既取悦了我的朋友又取悦了我的女人。
米兰达是一个很随意的玩伴,从不会主动提出任何建议,只是跟着我们瞎疯瞎乐。城城喜欢听爵士乐,于是我们便在初春的午夜跑遍阿姆斯特丹的所有音乐酒吧,一场接一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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