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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满意的。她儿子明明可以找个家世财势都优于简明很多的姑娘,何以非在这棵傻不愣登的树上吊死?娶妻娶财啊,讨房好媳妇儿,罗世哲等于少奋斗二十年,一劳永逸,全家借光,鸡犬升天。所以,在罗老太太眼里,简明算个屁?不,连屁都算不上。
把罗世哲这样的年轻人扔大都市里,到底能有多显眼,罗家人并不真正清楚。但罗世哲一家人很清楚,在他们家乡,人人提起罗家都敬畏三分。罗世哲父亲生前是老乡长,母亲则是他们那一片十里八村之内,唯一一个女村干部。他们家在当地权充一“小高干”,备受尊崇,这也养成罗家子女骨子里隐约的优越感。罗世哲个性骄傲目无余子,并非凭空而来,那是有原因有基础的。
基本上,象罗老太这样的女性,自诩厉害能干,女强人的典范,和简明气场属先天不和。老太太这辈子烦的就是简明这样的女生,不硬朗,不强悍,天真,无知,不谙世事,没工作能力,独立生活能力也薄弱。尤其,得知简明不会剖鱼不会杀鸡还不会买菜烧饭,出街购物连讨价还价都不利落,算看透这姑娘就一油瓶子倒了不知道扶,买盐都不咸的主儿之后,罗老太确定她是个绣花枕头,外表光鲜,内里草包,顶没用的。更那堪简明连被子都不会缝,针线活耶,喊罗世哲,娇滴滴嗲兮兮,“世哲,帮我,我把手给扎了……”就这样,生了孩子谁照顾?他儿子累死累活,每天下班回家,还得伺候这小妖精?
于是,罗老太这假开明没装几天,跟儿子商量,“你年纪轻轻,身体健康,还怕找不到女人给你生孩子吗?放简明回去上学,你的未来有的是机会。”
罗世哲不同意,“别无选择,我就要简明。”本来以为会得到自己妈的支持,料不到自己亲妈也这样,罗世哲因此不乐,一张脸阴的象随时刮起暴风雪。
罗老太太不想惹儿子不开心,暂且收兵,毕竟,她也老了,以后靠的不还是儿子。可一肚子憋气无处宣泄,只能记恨简明了。
偏那会儿的简明,不会审时度势,也不懂擦言观色。离罗家那天早上吃早餐,罗老太太端上稀粥,用家乡话问简明,吃得惯不?简明没听懂,误会了,以为未来婆婆是问她烫不烫?挺可爱的笑笑,摇头。罗老太太这辈子真没见过如此不识数的人,万般无奈又万般怀恨,拉着脸下厨再给简明单煮两只蛋端上来。
简明不明其意,问为何又有两只蛋?罗世哲的妹妹罗世华帮忙解释,刚才她妈是问简明烫不烫,不是问她是不是吃得惯。简明这缺心眼的,听完小姑子的解释没觉得丢脸,还咯咯咯笑得前仰后合,“这也岔太远了。”边笑边把蛋给了世华吃,她没觉得自己怀孕应该增加营养,反而认为世华正长身体的时候,该多吃点。对于这个误会,罗世哲不以为意,拍拍简明脑壳,“傻瓜。”就这么算了。而这动作在罗老太太眼里,无异于一句老话,“儿大不中用,有了媳妇儿忘了娘。”
罗世哲说结婚就结婚,丝毫没耽误,接下来就和简明登记,他向来行动力出色,把简明的人事关系以最快的速度迁到他工作的这个北方大城市。终归,年轻是冲动的,不懂深思熟虑,简明若当时能想通透,这样追随罗世哲,等同于放弃现有的人际关系,她将会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举目无亲孤军奋战,有困难时候必得一人苦捱打落牙齿和血吞,不知是否还有勇气做如此决定。可在彼时的简明,她对爱情的信仰大于一切,她爱罗世哲,爱到不给自己任何退路,义无反顾同罗世哲办婚礼,不办也不行了,肚子业已显怀。
当时他们刚跟单位租了房子结婚用,再置办生活必需品,又得存钱应对即将呱呱坠地的婴儿,手头紧的厉害,婚礼办的甚是简单。但再简单也得有家长出席婚礼才成,简明电话邀请自己父母来,简家二老拒绝,“我们不会承认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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