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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3/3)

区开发中,唐氏公司占据60%份额,第一公司占据25%,金立公司占据15%。

第二天,所有的资料文件都已经准备好,然后人工机械等全开始场,轰轰烈烈建设开始了。

三个月过去,原本唐氏公司下面的工程除了电信局大楼没有完成外,其他全都完成了。完后坐了总账,教育局工程唐氏公司一共赚到170万,其中有四成属于童立,也就是说,光是这个工程,唐氏公司赚了100万。而现在西城区的工程中,唐氏公司以1200万占据了60%的份额,而原本童立在唐氏公司的10%却已经放弃了,因为唐涛的额资金公司,原本的那确实也不算什么了。

唐涛为了取得西城区的工程向公司投了那么多的金钱,自然会换算成行重组。所以最后,唐涛一人占据了70%,其余是原本唐涛一大家的,唐氏公司也真正成为了家族式的公司模式。

早在很久以前,唐涛就对西城区作了详细的规划,这规划案邓廉倡看过。现在的西城区发展,只是唐涛所有规划中的四分之一分而已。随着经济的发展,在未来西城区还会继续开发,直到把旧城区转移到新城区。城区的发展主要就是居民住、企业落,街规划、一些件条件,其余的倒是不怎么重要了。

为了建设的科学,唐氏公司到黔北省的省会貴市的某大学举行了招聘会,让公司添了很多鲜血的血。第一公司暂时和唐氏公司合作,并由唐氏公司负责决策,只用了两个月时间,当地的原本一些住房和其他房屋就拆除了。但上,唐涛就遇到了所有开发商都会遇到的情况。



的定义就是说抗拒拆迁,不满意拆迁补偿而决反抗公司或政府拆迁工作的某些住。作为一个开发商,遇到这样的事情是很正常的,但要理好这样的事情可就不容易了,在后世,网络上到见之报端,谁不知三个字,而且,都知这是万恶的开发商搞的鬼。

遇到这样的情况,唐涛虽然没有觉得意外,但却也有些不知怎么办。当天,他就和唐有明、潘权一起到了地方,询问了一下对方的条件,然后唐涛就发现自己想得太简单,问题看得太轻松了。

在原本的规划土地内,很少有居住的人家,只有十多居民。因为当时政策的关系,对于房建并没有严格的规定,但照国家的房建法律来看,这些房一律是违规建筑,没有房产证,甚至在当初建房的时候都没有在土所去申请居住房用地的证明。

现在,在县政府的文件内,该地是属于耕土地,并不存在居住地。也就是说,唐涛完全可以用法律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少血,甚至不血,只是赔偿对方耕土地的使用权。

照唐有明、潘权的想法,确实也应该这样,毕竟自己占据了理。可从人的角度来看,唐涛确实下不起这个狠心。对方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男人已经死了,剩余了两个孩一男一女,大女儿已经嫁到外地,小儿也去当兵了,至今还未回来。本来占据这老人的所有土地都照普通的赔偿来搞定了,但对方的房却真的不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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