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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3/3)

快就搞清楚了那个附加协议的来龙去脉:桂乐公司的东里面有一个是日本籍华人,和那个日本客的合同就是他签的。这份合同其实并非长期合同,仍然是照惯例的一年一签,但因为有了这层私人关系,所以实际上那个日本客和桂乐公司的关系很熟……至于是怎么混到主批文的,其实也很简单:直接报成能够的矿石类别即可。没人来查的,因为都打过了。海关更是不用,那些混饭吃的本不知如何鉴定这特殊矿石类别,只要有批文就放行。

最后问题解决的也很轻松,城公司另外拿了钱给那个日籍东就搞定。这事情本来就是私人关系,当然要从私人上下手……之所以会让我如此张的杀到广西,主要要两个原因:1。我不能违反christy的规矩2。如果徐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协议,那北角必须要有人为这个事负责。只能是pauline!

她是我的助理,我不能让她事。

最后签协议的时候,陈原作为律师也去了(城另外还带的有律师),回来后突然脸很奇怪的给我说“你绝对想不到我碰到谁了?”

“谁?”

“刘亦超!”

很怔了几分钟,我日,bsp;我想了想“他来什么?”

“他们可能也盯上了桂乐,但应该是没想到被城抢先了一步”

“他妈的……抢馒啊!”

“现在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回上海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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