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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8章(3/3)

同学家里住了半年。后来她老的一个老下实在看不过,自己单没有女,就把他接到国,收养成了自己的女儿。她本来并不姓王,是改的养父的姓。去了国2年后,养父经营不善破了产,只好带着她回到香港(养父最早是从香港直接去的国,在香港还留的有房产),在北角靠收租度日。

养父经历破产以后,心理完全被打垮了,在香港终日无所事事,后来就喜上去澳门,最频繁的时候每周都要去两三次。结果可想而知,仅仅半年就把香港的老本也输光了。最后走投无路,只好把北角的最后一公寓卖掉作本钱,带着christy到维港对面的观塘去开了家小文店。

christy的最学历就是在国上了两年中。到香港来后本来养父还说送她去英语学校,结果学校还没选好就输光了家产,又不愿意送她去gcd提供经费的那低学费“亲中”学校,没有中五结业文凭也没法考大学,于是就只好不读了,呆在家里帮着经营文店。养父连遭两次大打击,其实人已经废了,整日酗酒,不睡觉的时候就没几个小时是清醒的。

对于当时还没满20岁的christy来讲,生活的波折和艰辛可想而知。文生意如果没有固定大客,光靠零售的话很难维持,于是又只好穿上廉价装,背个装满样品的大包去油尖旺四扫楼。她一直只能勉听懂广东话,但是不太会说,一开就是绵绵的台湾国语腔,走到哪里都遭人白。还曾经创下过1小时内在旺角被阿sir查3次份证的纪录,后来就养成了随时把护照(她一直拿的国护照)带在上的习惯,10几年都没变过。在勉有了固定客后,经常为了500港币(平算大约相当于大陆现在的80块钱)的生意就地铁士倒上半天去送货,还得计算一下怎么走更省钱……

90年代后生意慢慢好了起来,christy把铺关掉,和养父搬回了福建人聚居的北角,开始专公司客的生意。穿的也稍微好了,至少不全是旺角的地摊货了,现在的客都在中环遮天蔽日的档写字楼里,穿的差了连楼都上不去。她给我提起过很多次第一个档写字楼置地广场时的情景“整个电梯里的办公室女郎,不谁的衣服都至少比我上的贵10倍,我只好埋看自己的脚……”这对一个刚20的女孩来讲,可以想象有多么艰辛和窘迫。

后来一次偶然机会,她去给一个银中心的老客送货,去了才知那家包公司已经搬走,上次的款都还没结,一下傻掉。但是她上稳住了,看空的办公间里貌似有个新公司租在看装修,是个老外,于是就大胆走上去搭了下话。老外有惊讶,他没想到这个送文的小商竟然能说一语,于是就聊了1个小时。聊完后christy还竟然不知用什么办法让老外把送来的文也顺带买下了^_^

第二天christy就收到那个老外的电话,问她愿不愿意去助理。christy本来不是很愿意,因为她一走家里的文生意就只能关张了,但是老外力邀,电话里直接给她翻了三倍工资,christy想了半分钟,开“5倍!”,老外一愣,随后笑笑,还是答应了。当时这个老外一个人从国派到香港来开亚洲办事,人生地不熟,能碰上christy他觉得简直是运气:能说利英语,懂粤语,国语更是不用说(当时的香港能说国语/普通话的本地人非常少见),而且最重要的是christy拿的国护照,老外可以不通过香港正常的劳工程序雇佣她,而是直接私人请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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