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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
提供的只是生理的满足,如同其他的痉挛反应,例如哭、笑或
颤抖等。因此,
的作用很可能就是把各
张
都一一解除。再者,或许除了快
之外,其实女

并无别的“理由”或作用。不论是哪一
可能,保持
兴奋或提供生理满足,均无逻辑上的必然予以证明女人非要在


中获得
不可。
持女人(与男人一样)非要在


中获得最大快乐,而且将


视为
行为的基本模式的第二
原因,便是社会形态对两
的要求。综观人类过去三四千年的历史,除了极少数的例外,大多是父系社会的组织形态。家
的姓氏与财产,都是通过男人来传承的。宗教、法律也给予男人合法的权威,以决定社会的公共事务。但在非父权社会中,并无财产权的继承问题,或者是通过母系的亲族脉络来传承,因此,毋需将


加以制度化,成为
快
的惟一基本模式。据原始社会的记载,家
是由好几个亲族团
集聚而成,姑婶与兄弟共同分担养儿育女的责任,母亲不过是象征地拥有小孩而已,至于父亲是不存在的。事实上,当时对男人在生
受
的过程中所扮演的角
,几乎是毫无所知的。最早的时期,


与男

都跟怀
生
完全无关,因为往往要到数月之后,才看得
女人怀
的迹象。
状态,与大多数女人的亲
经验是否相符?目前为止,答案似乎并不明朗,而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大多数的女人在自
时并不会使用
去

戳刺。无论如何,将女

的作用视为提供兴奋
以便
行


,是相当有趣的说法。
二、父权
制与一夫一妻制的



不过,等到人类历史
父系社会相关的著述还包括:伊莉莎白·德·
维斯(elizabethgoulddavis)所著《
的原初》(thefirstsex),劳
·布里佛(robertbriffault)所著《母亲》(themothers),劳
·葛瑞佛(robertgraves)所著《白
女神》(thees)所著《母神崇拜》(thecultofthemothergoddness),艾芙琳·李德(evenlynreed)所著《女人的
化》(woman?sevolution),贾葵塔·霍克斯与李欧纳·巫里(jacquettahaarval)曾在一篇由《女
主义报》刊
的论文中指
:在父权文化中,如同我们成长的社会里,
是很重要的问题。除了
行为的象征意义之外(展现男
霸权与主宰、控制女

),
被父权社会预设了很实际的功能。鉴于男人无法直接涉
受
生
、繁衍
嗣的过程,所以男人无法像母亲一样,可以清楚地宣称某某人是他的
嗣,因为是母亲亲
经历怀胎生产的阶段,才养育
下一代。虽然在正常的情况下,需要有男人提供
,才能造成受
怀胎,但是,你绝不可能明令单由哪一个男人来提供
。男人若为了确定自己是惟一提供
的男人,一切便只得从控制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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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可证,既然女人并无发情周期,所以,
的
位就应该
在外,而非
靠在
附近,这样才能常常
行
刺激。也就是说,既然我们并非周期
的发情动
,就必须有一些生理
位的特殊设计,以便可以随心所
地挑起
兴奋,而不是一直都
在不自主的兴奋状态下。
但是,上述说法都未必正确。比方说,假使
的目的果真只是为了生
而已,那么,何以在一些完全不可能生
受
的期间当中,例如怀
、更年期、自
或是在无法受
的月份,甚至在童年期,我们都仍然可以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