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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3/3)

使是映月也不想人去涉她。你忽略她的故事,就把她当个普通的玩伴,如果合得来,就多往,我不在的时候不要闷着自己。”

她依偎在他怀里,心却无法透,心脏最依然有着丝丝凉意。若不是他,自己哪儿至于孤寂得连找人说话都难?大学四年,她同许多青飞扬的同学一起走过,却在最后的时光被彻底孤立。上班之后,同事自然相较同学冷漠了许多,但是也会偶尔结伴唱歌,吃饭,他禁锢自己之后,她又变得无人搭理。

有些事,总是难以释怀的。

她凝视着清冷月光,树影在地上投下错的影,仿佛寒冰上的裂纹。视线渐渐的模糊,意识一的混沌,恍惚中,一双大手一直在温柔的轻抚她的肌肤。

次日清早,她被他吻醒,沉重得要命,昏昏沉沉咕哝了两句“不要吵”,翻了个想继续睡。

陆维钧在她耳边:“若初,我去上班了。”

气息拂过耳垂,酥酥,她稍稍睁开睛,迷迷蒙蒙的看着他。灰衬衣领带,一丝不苟的商务装扮,却在他角一缕淡淡笑容之下添了活泼的意味。他又重复了一次:“我去上班了。”

林若初,静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说:“一路顺风。”

他皱皱眉,对她简单的言语很是不满意。

她察觉了,思忖片刻,又:“晚上……你还过来吗?”

“这几天好好陪你下。”他停了停,说,“晚上穿漂亮,朋友聚会,我带你一起去,老张会来接你的。”

“好。”

他对她伸手,腕表的金属表链反着初升光,亮晶晶的很耀,她愣了下才意识到他袖还没扣上。白石白金镶边的袖扣转着低调温的光,指尖一,微微的凉,她给他扣上,他却不走,依然坐在床沿,直到她坐起来抱了抱他,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她觉得脑了,迷迷糊糊继续睡了一会儿才起,随便吃了东西便去书房复习。坏因为天懒怠动,也不像平时那样闹腾得凶,乖乖的趴在她脚边就像一团雪,尾时不时的甩一下,白白的拂过小的。

一天的时光便这样过去,她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下午四半。她起去换衣服,稍稍打扮,刚理妥当,老张就打来了电话,说已经在门等候。她安抚了一下坏,起离家上车,被送到了那个会所制餐厅的楼下。老张转达了陆维钧的话,让她先在旁边的商场逛逛,等他来了,同他一起上楼。

林若初谢了老张,依言去商场里四闲逛,路过tiffany的专卖店,她忽然想起奥黛丽赫本在《第凡内早餐》里,一边吃着面包一边渴望的看着tiffany橱窗里珠宝的场景,不由得走去,想细看一下这个品牌的过人之

只是,陆维钧对她一向大方,给她的珠宝要么是传世经典古董,要么就是级设计师的呕心沥血之作,她虽然对鉴赏不甚通,光也潜移默化的了,店里的珠宝比起她珠宝盒里的珍宝的确算不上什么,也只有一条手链看起来合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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