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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2/2)

面试官是两个年龄不大、经验也不足的年轻人;面试地是在一所小学的空教室里,这所学校下午低年级会放假,空下来的教室就可以向外租用,租金很便宜。

“别叫我吉米,詹姆斯,叫我詹姆斯。我为什么不能来面试?”詹姆斯条件反地回了一句。

可实际上,他们之间一儿都不熟。

詹姆斯起初以为会有很多竞争对手。

“对,没错,是我。我想玩就玩了,这是我的乐队。”兰斯温菲尔德简单地说。

“咳,反正来都来了,你一时半会儿也招不到别人,就让我试试。“

“可我宁缺毋滥。”兰斯嘴地说。

可实际上,来面试的只有他一个人。

至于说为什么能认对方。

“少扯淡了,你就是个白痴!”兰斯的角不由自主地翘起来。

“见鬼!吉米莱蒙,怎么会是你这个白痴?你怎么会来面试主唱?”

阅读(娱同人)与吉米同行

这就导致学校中同届的学生几乎都听过他的名字!

这个后来在他记忆里已经面容模糊的路人不知于什么心思,给了一个相当绝妙(讽刺)的回答:“长得好看,能装,会唱歌,什么乐都不会,又不想一个人傻地站在舞台上。”

至于他俩人的就在这里了……

但其实给个机会也没什么,他只是……

“因为我一向比较谦虚,从不四炫耀。”詹姆斯谨慎地回答。

接下来就是去面试。

那是一场很简陋,也不怎么正式的面试。

所有学生在走那所学校时,第一都会看到一个非常大的橱窗,里会时不时地粘贴了一些的优秀学生的照片和事迹。其中,兰斯温菲尔德也名列其中,并且,在他的简单介绍那里,总会有一连串、超级多又各各样的衔,什么学生会主席、优秀青年协会成员、艺术俱乐会员、辩论赛最佳辩手等等。

然后,他就愉快地跑去应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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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找的过程很快。

曾经碌碌无为的十年时光,也许确实没能提升他多少智慧,但在这十年里,唯一值得骄傲的地方,大概就在于成熟的人生态度了——面对艹生活的超容忍度、永远积极向上的乐观态度,以及……日渐加厚的一层层脸

那名随说的路人事后很可能以为遇到了一个疯,或者好忽悠的傻

詹姆斯特意去找了找资料,但在互联网还没普及的十年前,再怎么努力翻阅报纸、杂志,也很难找到真正有用的信息,最后,他心大地决定凭天赋上了(假如真有那玩意儿的话)。

别看他们互相认了对方。

现实有时候就像片沼泽地,如果不想黯然沉沦,就要尽可能地让生活变得多姿多彩一儿,起码不要那么无趣。

总之,绝对的优等生、绝对的好学生、别人家的孩、老师们的宝贝!

并没有用多少时间,他就近乎震惊地喊了对方的名字:“兰斯温菲尔德?你怎么会跑来玩乐队?”

但糟糕的是,在面试一开始,他才说了一个自我介绍,其中一名面试官就认了他。

詹姆斯欣然大喜:“太好了,我每一条都符合,这不正是给我准备的活儿吗?!”

詹姆斯不不忙地继续厚着脸自荐:“反正你瞧,这儿也没多少人来应聘。”

然后,他又很狐疑地问了一句:“我怎么不记得你以前当过主唱,还经验丰富?”

当然是因为他们自同一所学校,还恰巧是学校里非常有名的学生。

可詹姆斯其实是在用这外人难以理解的方式给自己打打气。

接着,他重新抬起,一边打量那名认自己的面试官,一边在脑袋里翻找久远的记忆。

“成了,十拿九稳。”他兴奋地握拳对自己说。

而詹姆斯的名是另一极端,捣鬼、天天逃课、考试不及格、撞老师、打架斗殴什么的,于是,经常会被赶教室(老师看着他太闹心了),站在橱窗前一米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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