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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那时候,再反过来评价凉风这波
作,或许可以有更加准确的结论。
4.我能给那位
理员的建议,大概如下:
如果上述言论有什么漏
或者观念问题,那纯属我码字太快,别上纲上线,
迎理
讨论。
有人认为是人血馒
,自然有人认为不至于如此严重。
在观
不和的时候,给人打上“洗地”的标签,并不能促成理
的声音。
所以永远不要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贸然使用权利。 [page]
两个被踢的书友,希望你们可以回来,如果觉得没必要,那也希望可以留个言让我知
。
至于你提到的“人血馒
”,群里有人给凉风洗地等,我只能回到上一条的第一态度——“让事件再飞一会儿”。
但相比之下,能够包容其他对立观
的存在,并用理
的语言
行友好的争论,并不以立场来区分敌我的
神,或许更值得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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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踢人的理由不够充分,权利的合理
就会遭受质疑。
毕竟你们应该要知
,大家聚集在一个书友群里,最初的原因是什么?
持自己的观
,这是值得赞赏的
神。
很多时候,仅仅只是一个词语的改变,辩题的风向立
就会转变一百八十度。
打辩论的都知
,下定义,立标准,都是决定一件事的
质的重要因素。
第一次碰上这样的事儿,我中午刚醒来才发现,午饭都没吃,码了将近两千字和本书无关的内容。
这是我对那位
理员的忠告。
态度不变的话,
歉也没什么意义。
毕竟这次彩礼事件还远谈不上家
悲剧。
不
歉就看个人了,我想我已经说的很清楚。
如果不是必须要解决,否则真的是浪费时间和
力。
5.先回群吧
因为一件事的观
不和,就因此决裂,更像是小孩
的把戏。
3.假设几个月后,这件事再无反转,尘埃落定
可能你是因为,刚在b站被拥有权利的人禁言了,所以
到气愤。
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对不同事情的
度也不同,对事件的判断标准依然不同。
但你在群里
的事情,和禁言你的人别无二致。
但说实话,到那个时候,我也没那个心思再去关注这件事情。
当然是你们认为我写的书好看啊……
理员也给我回来,你们三个要是互相看不顺
,群里有单独屏蔽个人的功能。
不过这也只是我的看法。
这件事就到此为止,我也不想再和这次
事件继续掺和。
至于“人血馒
”,我倒觉得措辞不应该达到这个严重程度。
不多说了。
哪怕最后无法达成共识,也应该保持“求同存异”的风度。
以上。
这就是求同存异里面的“同”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