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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一章 旁敲(2/2)

顾延章便:“愿闻其详。”

桩桩件件都要掺和,只会贪多嚼不烂。

“若是依照律令,‘杀人以伤者绞’,阿云当是绞刑,可她当即自首,伤者不死,却又情有可原,以法理论,当死,以情论,当减刑,放正适量。”

登州某村有一个叫韦大的老光,相貌丑恶,家中只有几亩薄田,不但穷,还醺酒,平日里又好吃懒,这样的条件,平日里自然不同村还是邻近之,都没有人家愿意把女儿嫁给他。

韦大的名声,阿云自是知晓,她走投无路之下,索鱼死网破,趁着天黑,抓了柴刀,去与韦大“同归于尽”。

他此次来,除了有些刑统上的问题想要问询,还有一样极重要的。

聊了这样久,又都是论刑统、案件,半不涉及其余,杜檀之早已没有了半防备,此刻听得顾延章问,想都不想,直接:“自是记得的。”

顾延章便:“当日在书院之中,先生与我们说起此案,同窗之间莫衷一是,却都觉得那叔父甚恶。”

一番盘问之后,县尉终于锁定了嫌疑人。

韦大忙中只晓得抬手去挡,结果却将手指迎了个正着,一阵剧痛,叫他嚎叫声,倒把那黑影给吓跑了。

依照彼时的大晋刑统,县衙认定阿云家中已是收了韦大聘礼,两边文书已过,算是成了亲家,阿云此举属于杀夫,乃是十恶不赦之罪,依律当死。

县尉勘察之后,发现韦大虽然貌丑人穷,又懒又馋,却并不偷摸狗,也没有什么仇人,而从门外田间的脚印与韦大上的刀来看,凶手应该是个气力小的少女。

“不知杜兄如何看,阿云当绞还是当放?”

某天夜晚,韦大吃了糟酒,正睡得得香,却忽然觉得有人在袭击自己,等到一睁,只见一黑影立在床前,手执柴刀,对自己砍来。

“这事情归到底,罪魁乃是恶叔,律法只能判案,不能判人,其余全要靠教化之力,也是可惜。”慨着,杜檀之把筷放下,一时竟连菜都无心再吃了,过了好一会,才,“倒叫那恶叔逃过一劫,只那阿云可怜。”

一面同对方说着话,细细想了想,觉得该问的都问得差不多了,顾延章提起茶壶,给杜檀之添了,问:“说起刑律,不知杜兄是否还记得神宗皇帝时的‘登州阿云案’?”

将阿云传讯到县衙之后,连讯问都不必,对方便全数自己招供了。

杜檀之答:“自是应当放。”

所谓登州阿云案,指的是在熙宁元年时的一桩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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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村一名叫阿云的少女。

村民们听得此有事,连忙来看,又有人报了官,很快县尉便到了现场。

原来阿云父母双亡,家中只剩十几亩田产并几间房舍,叔叔不想养侄女,又想要占据兄嫂的产业,便在收了几担粮作为聘礼之后,把阿云许给了隔村的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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