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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康州一个村子里的村民被一件怪事彻底打倒了,一头母猪生下了一只独眼的猪崽。在科学还不发达的时候,这种怪事由清教徒负责解释。他们懂得些一知半解的遗传学知识,最后的责任人被锁定为一个独眼的小伙子。这个独眼的小伙子本来可以很好地生活,但这只独眼猪崽的诞生毁灭了他。清教徒们认定他与母猪有过不轨行为,独眼猪崽就是铁的证据,小伙子被判处死刑。
小伙子有嘴说不清,谁让那只猪崽也正好是独眼呢。这不是开玩笑,地方法官把那只猪崽当成有效证人,迅速用绞刑架结果了独眼小伙子的性命!
但独眼的性状可以遗传吗?独眼的父亲就会生下独眼的后代吗?更何况是猪呢!这是典型的拉马克获得性遗传理论在作怪。可怜的独眼小伙子就这样被错误的理论杀死了。
获得性遗传不是拉马克的专利,达尔文有时也相信用进废退和获利性遗传,而且是越老越相信。他清楚地知道,遗传对于进化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物种产生的突变不能遗传的话,那么进化就无从谈起。这种认识无疑是正确的,可惜,他当时没有正确的遗传学知识作为理论的基础,当然也不知道新的性状只能通过基因的突变而来。而任何基因水平的突变都是有可能将变异传给下一代的,所以,达尔文的担心纯属多余。
在没有新的遗传知识的前提下,达尔文只好拾起流行了很久的“泛生论”并加以改造,以期用这一理论来解释他眼里的遗传和变异现象。错误的理论当然不会引出正确的结果。他提出的“泛生论”简直就是为了解释获得性遗传而量身定做的理论。
所谓“泛生论”,即假设生物体内存在一种很小的遗传颗粒,达尔文把其称为胚芽式微粒。这种小微粒存在于身体的任何部分,无处不在,连细胞里都是,仍处于发育不完全状态。这种微粒可以传给后代,并随着后代细胞的分裂而繁衍。换句话说,达尔文相信机体的每一个独立的部分或者器官都是可以自我繁殖的,因为这些部位都包含有胚芽。这个说法在植物身上有很好的体现,折下一根树枝就可以栽成一棵大树;但是用于动物就很难理解,就算是现在哺乳动物的克隆成为可能,但也没有谁能砍下一根手指然后再培养一个自己出来。
达尔文以为,用这种理论可以解释为什么有的身体特征能够遗传,而有一些特征又不能遗传;为什么有的孩子像父亲,有的像母亲,而也有的兼具父母双方的特征;而有的人身上又会出现返祖现象,长得像他们的祖父母。达尔文以为这都是因为那些微小的胚芽混合的方式不同造成的;但他的解释非常曲折,概念模糊且自相矛盾,不免非常难懂,连他自己也承认对遗传是“深深的无知”。这种奇怪的解释也使他自己陷进了遗传学的深渊,成为被攻击的软肋之一。更严重的是,他的这一理论直接支持获得性遗传。
其实,当时在奥地利有一个人,名叫孟德尔(gregormendel),已经为达尔文解决了这个难题,只不过达尔文不知道而已。
孟德尔出生于1822年,比达尔文小了十三岁。达尔文出版《物种起源》后七年,孟德尔发表了论文《植物杂交的实验》。这是他在一个修道院里用豌豆埋头做了八年实验总结出的成果,并正式提出了生物的“遗传因子”理论,开创了现代遗传学这门重要的学科。
孟德尔在实验刚开始的时候就已读到了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并做了详细的读书记录,后来他还曾经于1863年去过伦敦,可惜并没能见到达尔文。数年后,当孟德尔把论文寄给达尔文的时候,达尔文甚至都没有把论文拆开来过!一个原因可能是达尔文已经很老了,没有精力阅读;另一个原因可能是,孟德尔实在是一个无名之辈,而达尔文的名声却已是如日中天,两人缺乏平等交流的基础。
更为可惜的是,当孟德尔的论文发表后的第三年,达尔文才出版《动物和植物在家养条件下的变异》一书,仍然是在用他错误的“泛生论”解释遗传问题。博览群书的达尔文就是没有看到孟德尔的论文,而这论文对他来说是如此的重要,几乎可以让他重新修订自己的全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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