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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十曰议修德。谓上始膺天命,宜益修孝弟恭俭,以副四海之望,而致中兴也。
李纲奏陈十事,
宗皆令留榻上,待详观有当施行者降
。
纲退。
次日,降
议国是、巡幸、赦令、战、守五事施行,余皆留中。纲又与执政同奏事于内殿,
呈议国是札
。上曰:“今日之策,正当如此,可付中书省遵守。”次
呈议巡幸札
,上促留守司修治京城,只备车驾,还阙俟谒宗庙。诏永兴军襄
府、江宁府,增葺城池,量修
室、官府,以备巡幸。
余三事皆依次修举。纲复奏曰:“臣愚瞽,辍以
见十事冒渎天听,已蒙施行五事。如议本政、久任、修德三事,无可施行,自应留中。所有议张
昌僭逆及受伪命臣僚,此二事皆今日政刑之大者,乞陛下降
。”上曰:“是二者,众臣中有与卿议论不同,更待款曲商量,然后行之。”纲曰:“
昌僭逆之罪显然明白,无可疑者。天下皆谓
昌
虏中岁余,厚结虏酋,得其
心,故破都城,迁二圣、东
,尽取亲王宗室以行,
昌盖与其谋,此固不可知。然
昌当
君朝在政府者几十年,渊圣即位,首擢为相,奉使虏中,方国家祸难之时,如能以死守节,推明天下所以
宋之义,以
动其心,则虏人未必不悔祸而存赵氏。
昌方自以为得计,偃然当之,正位号、
禁者,月有余日。虏骑既退,四方勤王之师集,
昌擅降伪诏以止之。又遣郎官分使赵野、翁彦国等,皆赍空名告
数百
以行。及彦国等囚其使,而勤王之师日
。
昌知天下之不与也,不得已乃请元祐太后垂帘听政,而议奉迎。
昌僭逆始末如此,而议者不同,臣请以《
秋》之法断之。《
秋》之法,人臣无将,将而必诛。赵盾不讨贼,则书以弑君。今
昌已僭位号,贼退而止勤王之师,非特将与不讨贼而已。其罪为何如?昔刘盆
以宗室当汉室中衰,为赤眉所立,其后以十万众降光武,待以不死。今
昌以臣易君,其罪大于盆
。不得已以
自归于朝廷,既不正其罪,而又尊崇之以为三公,又使得以参与国政,此何理也。议者又谓
昌能全都城之人与宗庙
室,不为无功。而陛下登极,缘
昌之奉迎。若无
昌,则陛下何以自明。臣皆以为不然。譬之
室之家,偶遭寇盗,主人之戚属悉为驱虏,而其仆
掩家室
婢而有之。幸主人者有
自外归,迫于众议,不得已而归其所有,乃
遂以为功,可乎?今陛下之立,天下臣民之所推
,
昌何力之有。方国家艰危,陛下
建中兴之业,当先正朝廷,而反尊僭逆之臣,何以示四方。”
宗因李纲劾奏
昌之
意切,乃令小黄门宣黄潜善、汪伯彦、吕好问等问之。帝顾吕好问曰:“昔虏骑犯京,卿在城中知其详,谓当如何?“好问对曰:“
昌僭窃位号,人所共知。既已自归,惟陛下裁
。”
宗曰:“吾
远窜
昌以
众议,尔等以为当乎?“好问复奏曰:“昔德宗幸奉天之时,不挟朱泚以行,后以为悔。陛下莫如宽贷
昌,以留左右。”纲奏曰:“吕好问之言,首尾两端,且援朱泚以为词。且德宗之狩奉天,朱泚盖未反也。姜公辅以其得泾军心,恐资以为变,请挟以行,德宗不听,而其后果反。今
昌僭逆,岂可使之在朝廷,使
路人指叫曰:此亦一天
哉。”因泣拜曰:“臣不可与
昌同列,正当以笏击之。陛下必
用
昌,第罢臣职,勿以为相。”帝
动。汪伯彦亦曰:“李纲气直,臣等不及。”
宗曰:“卿
如何
置?“纲曰:“
昌之罪,理当诛夷。
陛下以其尝自归贷,免死而远窜之。其受伪命者,谪降之可也。”
宗允奏,诏窜
昌,安置潭州。受伪命臣僚王时雍、吴开、莫俦、李觌等皆贬远方,后并赐死。赠刘韦合为资政殿大学士,李若
为观文殿学士。诏诸路访死节之臣以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