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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万恶的地主阶级(2/3)

吴浩以为,纯粹贿赂起作用,“这,得不少钱罢?划算吗?”

李礼,嗫嚅着说,“这……大伙儿都这样,咱们也不好免俗的……”

不过,吴浩隐约记得,不是只有了政事堂——宰相或副宰相才有资格被称为“相公”吗?咋的,一个知某某县,也一一个“相公”?

”的主家,往往迫佃代缴,而吴大郎,以其之为人,不必说,一定跻有“难”的主家之列的。

“嘿嘿,嘿嘿,”李礼笑着,“这个,这个,太公、大郎,都是最恤下人的,十二合,主家取十合,那个,那个,仆取二合,这个,这个……”

夏、秋二税本不该佃缴纳,官府却派吏役协助地主“缴”?

怎能不欠租?怎能不向地主借贷?怎能不背上一辈也还不清的债?

李礼笑一声,“不好不的,不然的话——”

“呃……咱们用的斗,是……一百十二合。”

李、韩、杨三个,恨不得拿脚趾在地上抠个三室一厅!

征收夏、秋二税,是一个县政府的最重要的职能,是否时如数完税,关乎知县相公之考评前途,至于是田主自己缴纳,还是佃缴纳,本不是知县相公所在意的,而若论缴的难度,自然是大难而小民易,加上同大平时的好,到时候了,可不就柿吗?

三成都不到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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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层一层盘剥下来,一年辛苦,还能有多少落在佃自己手里?

啊?

“一斗多来十二合?有整有零,啥意思?”

再加上前文提及的“上米”的样——

李礼继续说,“知县相公也是职责所在,但凡涉及夏、秋二税,都……上心的很。”

万恶的地主阶级!

弓手者,宋代地方队之一,归县尉统,实际地位、作用,与吏役无异;“弓手”,名目而已,并不一定擅箭。

哦,你们也有好

他又看了王功一,其人正微微垂着——王师傅也尴尬呀!

李礼、韩、杨奎,心中齐齐哀嚎:祖宗欸,你到底想啥呀?

“大多少?”

嗯,看来,每次都是你这个狗带着弓手们横冲直撞啊。 [page]

杨奎赔笑,“请他们吃顿酒就好了,临走的时候,再费,不了几个钱的。”

“知县相公那里……嘿嘿,县里那里,不用特意使钱的;弓手们那里……”李礼说着,看向杨奎。

但大郎目光炯炯,却无任何尴尬之意,端的是:

真地主阶级代言人啊。

吴浩明白了:

“佃代缴二税——若佃呢?”

一合为十分之一升,即是说,佃所得,又去十分之一有奇。

“夺佃?”

事实上,吴浩的记忆,只是宋朝早、中期的情形,到了南宋后期,名泛滥,“相公”二字,早就不值钱了,是个官儿,就会被捧为“相公”。

“倒也不至于走到那一步,大郎给县里打个招呼,不就……嘿嘿,县尉就派弓手下来帮着缴啦!”

只要俺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李礼尴尬更甚,迫佃代缴二税,虽然蛮横霸,到底是半公开的,而用大斗收租,却是地的作弊,主家再横,也是不能公开的。

“咱们收租,”吴浩慢吞吞的,“用大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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