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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政治哲学演讲(五)(2/2)

这说明秋后期至战国初,秋《周易》文本用于卜筮是可信的。因《论语》既有引用《周易·恒》里的句(“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又有孔叹(“加(假)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说明孔所见到的《周易》,应是被史巫用于卜筮的繇式文本。才有孔对《周易》卜筮的疑惑(孔说过:“不占而已矣”)而发叹:“假如让我多活几年,有五至十年的时间学习《周易》,就可以对《周易》一书的思想内容不会现大的错误认识了。”

这是叙述陈国这年发生的太被杀,公完逃亡到齐国的这件事情时,又叙了与陈公完有关的早年的两件占筮之事。先叙的是陈国大夫懿氏把女儿嫁给敬仲为妻时,曾占卜是“吉”兆。就是像诗句的那几句话,那“天机”里已透了,妫氏(妫是陈候的姓,而陈为氏。古时有姓氏说)的后辈,将在齐国长大。第五代就要繁荣,位于正卿,到第八辈以后,没有人能与之争霸。”

《孙兵法》用间篇里说:“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

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始大于齐。其后亡也,成得政。”

综上而论,繇式《周易》(即秋《周易》文本)应是秋时期定型的(孔、孙武之前),并传于战国。

生活在秋晚期,孙武(前545一前470年)略晚于孔

孙武也是反对”先知(预先察敌方情况)不可象于事”,”不可象于事”,即用”三《易》”(《周易》、《连山》、《归藏》)取象比类的卜筮方法。这说明孙武生活时代里,也是知”八卦”取象卜筮的。

占应在之后,因为叙的第二个内容是敬仲小时候,有一个成周(即周王室里的人)的太史来到陈国用《周易》给其算了一卦。即为《左传》里的第一筮例。这说明用《周易》筮卜在前,而用占在后了。在敬仲小时候用“周易”算的一卦与长成人后取妻时,妻的家人也用行了占卜,这两次虽然所用的占问的方法不同,而且也相隔有一定时间,可占问的结果却有着惊人的”准确”。用“八卦”筮卜,卜了陈完长大后要成为一个国家君王的宾客,并且到其孙时要“代陈有国乎”,又知是姜姓之国,也就等同于说明是齐国了。而用乌占卜,也卜了妫氏(即陈氏的姓)的后代到八辈以后,建立起无人能与之争霸的地位。即“庄公二十二年”里叙有关陈完两次的占、筮事情,居然知二三百年后的事情。

这说明战国中晚期以前传着繇式文本《周易》。

《论语?述而》第十七章记有:“曰:‘加(假)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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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秋《周易》文本不是《周易》一书的原创文本,应是在《周易》原初的文本上行改造的文本。那么,秋《周易》文本应是《周易》原初文本产生以后到秋时间里定型的,这是无疑问的了。为何这样说,正是下面我们要论证《周易》原初文本并不是秋《周易》文本的那内容格式。那么,接下来我们看《周易》原初的文本是个什么样的内容格式。

这里说的陈成就是陈完的孙,陈成在战国初年已是齐国的大臣。公元前481年,陈成杀死齐简公,拥立齐平公,任相国,尽杀公族中的者,从此齐国由陈氏专权,后来陈氏终于夺了齐国政权。《左传》里算这一卦的内容横跨了几百年。周太史给敬仲算卦虽是记载在“庄公二十二年”里,这一年换算成公元记年,应是公元前671年。但这一年里陈国发生了内变,陈完逃亡到外国,陈完应是成年人了。而在记述此事时,又叙讲述了陈完小时候,周太史为其算卦的事,那么应该是在公元前700年左右(陈完小时候),到陈成得政已是战国初期。这已是横夸了二百多年。那么第一筮例里说的是“代陈有国乎”,又是‘姜姓之国’。说明“代陈有国”的时间应下溯到公元前386年(那么这一卦算了三百多年后的事情)。即周安王承认田和(其祖先正是陈完陈氏。古代陈与田字通用)为齐候,田和传三代到齐威王(前356—前320年在位),成为战国七雄之一。即使田和为齐候,也是到了战国中期了。若是占里说的“八世之后,莫之与京”。这里的“京”是“大”之意,那么在诸候国里没有能与之比大的国家了,说明只有知齐威王,齐宣王(威王之)时期的事,才能写这卦里的说法。这表明《左传》的作者是生活在战国后期的人了。

《论语·路》里记有:“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曰:‘不占而已矣。’”

“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始大于齐。其后亡也,成得政”,即“后来楚国灭了陈国,陈成取得了齐国的政权。”

《左传》一书,现在一般认为成书于战国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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