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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注里的“虽非君位”,这是象数的爻位说。而本句注里的“初”、“三”、“四”、“二、五焉”是“象数”学里的爻数说。王弼虽然运用了“象数”里“爻位”之说,但没有消弱儒家的思想宗旨,没有背离《象》与《文言》里所释《周易》阐发
的义理思想,是保持
度的一致,总之不是讲述筮法的。但王弼注释《周易》并没有走
“象数易学”的窠臼,也不可走
,因注释是卦爻式《周易》。王弼不但不反对“象数”,而且充分地肯定由《易传》最初建构起来的“易学”,即象数义理合一不二,互诠互释的学说,并且王弼又
一步给于理论化。
王弼注《周易》是什么义理呢?自然是儒家的
德政治学说,又结合先秦“易学”上的《象传》与《文言传》释“乾文”的思想宗旨,而
一步阐述儒家的
德政治观。
(乾文)“用九,见群龙首,吉。”
从王弼对《周易》“乾”文的注释来看,即有象数学里的“爻位”、“爻数”、“卦
”来阐述《周易》文辞的义理。也却没有了汉人注释《周易》的诸多“象数“说法。
(乾文):“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从王弼对《周易·乾》文辞的注释来看,王弼对每句文辞的注释基本
照《象传》与《文言传》里学理宗旨。王弼注释《周易》,没有背离《象传》的宗旨。
(无注)
(王注)“
下
之极,居上
之下,在不中之位,履重刚之险。上不在天,来可以安其尊也。下不在田,未可以宁其居也。纯修下
,则居上之德废,纯修上
,则
下之礼旷。故‘终日乾乾’,至于夕惕犹若厉也。居上不骄,在下不忧,因时而惕,不失其几,虽危而劳,可以‘无咎’。
下卦之极,愈于上九之亢,故竭知力而后免于咎也。乾三以
下卦之上,故免亢龙之悔。坤三以
下卦之上,故免龙战之灾。”
(王注):“不行不跃而在乎天,非飞而何?故曰‘飞龙’也。龙德在天,则在人之路亭也。夫位以德兴,德从位叙,以至德而
盛位,万
之睹,不亦宜乎?”
(王注):“去下
之极,居上
之下,乾
革之时也。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履重刚之险,而无定位所
,斯诚
退无常之时也。近乎尊位,
其
,迫乎在下,非跃所及。
静其居,居非所安,持疑犹豫,未敢决志。用心存公,
不在私,疑以为虑,不谬于果,故‘无咎’也。”
(乾文)“上九,亢龙有悔。”
“(乾)乾元亨利贞。
在对《乾》的注释,王弼没有对卦辞和第一爻辞
注,而是以“《文言》备矣”之说,那是保留《文言》的说法,自己就不在说了。可以说王弼把《象传》与《文言传》释《周易·乾》的内容,换个说法就成了自己论《周易》的文章了,只是又增加了象数的说法来。
王弼若与汉“象数“派比,应归“义理派”,这是比起后汉时以“象数“释《周易》者,王弼是重义理,而轻象数。
(王注)“
潜离隐,故曰‘见龙’,
于地上,故曰‘在田’。德施周普,居中不偏,虽非君位,君之德也。初则不彰,三则“乾乾”,四则‘或跃’上则过亢。‘利见大人’。唯二,五焉。”
在《周易》学术史上,是以“象数”来注释的,所以王弼不可能例外,王弼一样的无法剥离《周易》上的“象数”说。才有了王弼的“象”、“言”、“意
(乾文)“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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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文)“九三,君
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乾文):“九五,飞龙在无,利见大人。”
(王注)“《文言》备矣。”
(王注)“九,天之德也。能用天德,乃见‘群龙’之义焉。夫以刚健而居人之首,则
之所不与也。以柔顺而为不正,则侫邪之
也。故乾吉在‘无首’,坤利在‘永贞’。”
理。没有纯义理派之说,纯义理不杂象数而解释《周易》,在后封建时代代不可能诞生。
初九,潜龙勿用。
我们且看王弼对《周易·乾》所作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