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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政治哲学演讲(二十四)(2/4)

3.战国时期现的典章书籍对《周易》的称法

墨曰:‘季氏其君,而民服焉,诸侯与之,君死于外,而莫之或罪也’。……故《诗》曰:‘岸为谷,谷为陵。’三后之姓,于今为庶,王所知也。在《易》卦,“雷”乘“乾”曰《大壮》,天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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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秋·慎大篇》:“《易》曰:‘愬愬,履虎尾,终吉”。 [page]

这里现的《易》称后面却带有一个“卦”字,这又是一新的称谓。那么,这里的“易卦”称法是否等同于《周易》呢?

《吕氏秋》一书里共有三引用《周易》一书里的内容,但称法已然是“《易》曰”,而不称“《周易》曰”。

《左传》所反映《周易》一书的另一称法,应是《易》称,《易》称应是《周易》的简称。

《论语》里有一:“曰:‘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这里现的《易》称,无疑就是指《周易》(秋文本《周易》)一书了。

这里虽现的说法是“易卦”,并通过《大壮》卦画符号的“八卦”名称或取象而阐发理,是在于说明事理,并非是卜筮。由《左传》记载,这说明秋后期“八卦”象学已行。那么,由《左传》一书里的反映,秋时期《周易》之外的“八卦”卦书现(犹如《连山》,《归藏》这“卦书”名称)是无疑的了。不过单从《左传·昭公三十二年》里现的“在易卦,雷乘乾曰《大壮》,天之也”的说法,这“易卦”称谓,就很难说是指《周易》一书的称法,还是指《周易》以外的“卦书”,即不能认为这“易卦”之称,就是指《周易》的另一称法。

《吕氏秋·务本篇》:“《易》曰:‘复自,何其咎,吉”。

总之,《左传》里现的《周易》与《易》称,是个同一概念,都是指有六十四内容的《周易》一书。不过确实这《周易》一书里的六十四篇文章,被后来演变和改造成卦爻式《周易》,而称之为“六十四卦爻辞”的内容。但无论《左传》里称《周易》里的某篇文辞为“《周易》师之临”或“《周易》复之颐”这称法,还是后来改称《周易》里的某篇文辞为“《周易》师卦”或“《周易》复卦”的这称法,应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周易》一书的内容,是有六十四个符号排序着六十四篇文章而已。退一步说,即使的“卦”称,称《周易》“六十四卦”,也不过是《周易》原初那六十四篇文辞而已。

战国时代是百家争鸣的时代,并留传下了诸的书籍。从战国时期的书籍来看,在战国前期现的书籍,反映《周易》的是非常少见,而到战国晚期现的书籍,则开始有一些书籍里引用了《周易》里的文句。如《荀》,《吕氏秋》等书籍。

这里的“《易》”称,所引用的“括,无咎无誉”内容,正是《周易》一书里的内容。是自《周易·坤》篇里的内容,这无疑说明《易》称是等同于《周易》的称谓。

《荀·非相篇》:“故《易》曰:‘括,无咎无誉’,腐儒之谓也”。

这里虽现了“易”,也现了“乾”与“大壮”。不过这里的‘“雷”乘“乾”曰《大壮》’里的“雷”与“乾”不是指六十四卦里的两个卦名称,而是《大壮》卦画里的八卦名称及取象。这“雷乘乾”是通过《大壮》卦符号里的八卦名称和取象得的说法。即《大壮》卦符号(“六联”符号组合)的上三画为“八卦”之一的“震卦”符号,取象为“雷”;而《大壮》卦符号的下三画为“八卦”之一的“乾卦”符号,取象为“天”。这“雷乘乾曰《大壮》,天之也”说法,如同《大象传》行文说法:“象曰:雷在天上,大壮,君以非礼弗。”

《吕氏秋·召类》:“《易》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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