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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五十三)(4/4)

,柔之

“巽为木”,萌于下,滋于上。“为绳直”,顺以达也。“为工”,巧且顺也。“为白”,所遇而从也。“为长,为”,木之也。“为臭”,风也,也。“于人为寡发广颡”,躁人之象也。

“坎为血卦”,周而劳,血之象也;“为赤”,其也。

“离为乾卦”,“于木为科上槁”,附且躁也。

“艮为小石”,也;“为径路”,通或寡也。

“兑为附决”,内实则外附必决也;“为毁折”,成则上,柔者必折也。

“坤为文”,众也;“为众”,容载广也。

“乾为大赤”,其正也;“为冰”,健极而寒甚也。

“震为萑苇”,“为苍茛竹”,“为旉”,皆蕃鲜也。

陷溺而不得为坎,附丽而不能去为离。

艮一为主于两之上,各得其位而其势止也。《易》言“光明”者,多艮之象,着则明之义也。

蒙无遽亨之理,由九二循循行时中之亨也。

“不终日贞吉”,言疾正则吉也。仲尼以六二以,独无累于四,故其介如石;虽柔顺,以其在中而静,何俟终日,必知几而正矣。

坎维心亨,故行有尚。外虽积险,苟之心亨不疑,则虽难必济而往有功也。

中孚,上巽施之,下悦承之,其中必有化而焉者。盖孚者覆之象,有必生之理。

因雷动。雷动不妄,则亦不妄,故曰“与无妄”。静之动也,无休息之期,故地雷为卦,言反又言复,终则有始,循环无穷。人,指其化而裁之尔;,其反也;几,其复也;故曰“反复其”,又曰“无疾”。

“益,长裕而不设”,益以实也;妄加以不诚之益,非益也。

“井渫而不”,施行恻,然且不售,作《易》者之叹欤!

,静密也;辟,动达也。形开而目睹耳闻,受于也。

辞,“各指其所之”,圣人之情也。指之所,趋时尽利,顺命之理,臻三极之也。能从之则不陷于凶悔矣,所谓“变动以利言”者也。然爻有攻取恶,本情素动,因生吉凶悔吝而不可变者,乃所谓“吉凶以情迁”者也。能存《系辞》所命,则二者之动见矣。又有义命当吉当凶、当否当亨者,圣人不使避凶趋吉,一以贞胜而不顾,如“大人否亨”,“有陨自天”;“过涉灭凶无咎”,损益“不克违”;及“其命也”之类。三者情异,不可不察。

因爻象之既动,明吉凶于未形,故曰“爻象动乎内,吉凶见乎外”。

“富有”者,大无外也;“日新”者,久无穷也。

显,其聚也;隐,其散也。显且隐,幽明所以存乎象;聚且散,推所以妙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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