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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七十)(4/4)

代学者认为八卦式的六十四卦便是这蓍草占卜的结果。然后对照《易经》,以解读卦象所示的吉凶。

这大概是《易经》的起源。这书称为《易》(意为“变易”),大概也是此而来。后来时《易》的补充解释渐渐增多,有些是关于德方面的箴言,有些是形而上领域的看法,有些是对宇宙的看法。这些补充解释直到周朝末期甚至汉朝初年才以“附录”形式写《易经》后面称作‘十翼’。”(《中国哲学简史》冯友兰著新世界版社2004年版第121页)

这里冯先生虽然是通过别人的认为而说《易经》是蓍草占卜的结果,但冯先生也认为“这大概是《易经》的起源”,归结底说明《易经》是一占卜书。而冯先生所说的“《易经》原书是为解释“八卦”的”,这可是冯先生的新创举,没有学者这样说过。冯说的《易经》就是《周易》,而《周易》里六十四篇文章是独立系,既无“八卦”二字,也不涉及“八卦”学说,“八卦”卦学之说,是《易传》作者们通过秋史巫筮卜,而总结的占筮学说,是对《周易》的以讹传讹。冯的这说法,无疑证明《易经》是一占卜之书的质。因为“八卦”无疑是卜筮所运用的方法形式。《辞源》里也这样解释过。而在《左传》里不是还保留着不少用“八卦”筮卜和解说卜一卦的吉凶的筮例吗?冯先生这个说法可是有目的的,目的就是说《易经》是卜筮之书,是有据的。说白了冯先生说的《易经》的卦爻辞,就是解释“八卦”的,任人用蓍草起一卦,再从《易经》里看那一卦的爻辞、卦象就可作吉凶解释了。

《中国哲学简史》在十五章里又说:“如前所述《易经》本是一占卜的书,巫者取一把蓍草,每两一次,取放在一旁,最后剩下的或是单数,或是双数,记录下来,这样连续六次,后得结果构成一卦,《易经》中对这一卦辞就应是神对卜者所求问事的指示。”(《中国哲学简史》第148页)

这无疑说明冯先生所认为的《易经》是卜筮之书。

冯先生的这《中国哲学简史》与胡博士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一样都是产生在国。不过胡适先生那书早于冯先生。冯先生在国担任讲座教授,讲授中国哲学史,后整理成《中国哲学简史》,用英文在版,据说这书在西方影响很大。用英文在版是上一世纪的四十年代,到上世纪的八十年代才被人翻译在中国版。笔者手里是一本2004年版的版本。冯先生认为《易经》是一占卜之书,但这是早年的说法,而后来又有了新说法,在上一世纪的八十年代里,一次《周易》学术讨论会代祝词里说:“因为《周易》是一代数学,它不地讲这些矛盾,而只用两个符号来代表,这两个符号就是。”

“把这两个符号错综起来,就成为《周易》的六十四卦。”

“这一比较完整的辩证的宇宙代数学,古代的中国人没有完成,现代的中国人要完成。”(以上见廖明选编《周易二十讲》第16、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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