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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五章 袁方的解释(三)(2/2)

袁方:“良乡的生员章士魁,因争夺煤窑定罪,魏忠贤说他开矿而将他死。假使偷了长陵一抔土,又该如何理?赵可以指鹿为,魏忠贤也可以指煤为矿,是大罪之十五。恩师,如果这条是真的,那么魏忠贤有滥用职权草菅人命之罪。然而,恰巧这件事是我亲自去办的,章士魁争坐煤窑属实,而且章士魁也不是被魏忠贤死的,是经过律法程序后将其死的,杨涟在这里有意混肴事实。还有下一条,杨涟说,王恩敬等人设置牧场的事情,责任在有关门,魏忠贤竟然暗设陷阱,随意拷打,草菅人命,是大罪之十六。这个案也恰巧是我亲自去办的,这个章士魁侵占放牧草场,被关了大牢,结果这人意外死在牢里,并非暗设陷阱,随意拷打,这一,快捕可以作证。”

“还有八条。”袁方打完继续说,“杨涟说,给事中周士濮负责检举监督,魏忠贤竟敢停止他的升迁,使得吏不能理官员升迁任免,言官不敢司职封还驳正,是大罪之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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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承宗,表示知了,然后他又问:“还有多少条呀?”

袁方继续说:“北镇抚刘侨不肯杀人来谄媚坏人,魏忠贤以缺乏磨练为罪名,于是剥夺他的官籍。这不是说大明的律令可以不遵守么?而魏忠贤的律令不能不遵守,是大罪之十八。”

孙承宗问:“杨涟他说了什么?”

袁方接着说:“恩师,下面的这两条是学生亲自去办的案,如果真是有罪,还请恩师先治学生的罪。”

袁方:“锦衣卫是独立于文官集团的监察机构,不与文官结是基本的政治纪律。刘桥作为锦衣卫百,受内阁指示袒护东林党,严重违纪,被撤职理所当然。”

孙承宗:“这份一条说的是你们北镇抚司的事情,你在北镇抚司那么久了,说说你的看法。”

孙承宗:“去年的京察,东林党将非本党成员大加贬、免,这事杨涟怎就视而不见?这个周士朴因为弹劾太监而受到东林党赏识想把他提重用,因为遭到魏忠贤反对而作罢,这条不算。”

孙承宗不予评论,继续问:“下一条呢?”

袁方说这里停顿了一下,他看了一孙承宗,见孙承宗没有什么反应,才继续说,“我不知杨涟所说的皇亲国舅指的是谁,据我所知,被关大牢的唯有一个叫张拱宸的,他只是一个家而已,却有一个东林党的份,当时还是我亲自去抓捕张拱宸的,我是虽然是受魏忠贤的命令前去抓捕的,但是首辅叶阁老也知这件事。其他还有哪位皇亲国舅被魏忠贤下了大狱我就不清楚了。”

孙承宗:“张拱宸的事情我也知,是皇上亲自下令对他用刑的,与魏忠贤没有关系。袁方呀,你这么一说还真的提醒我了,这些年除了这个张拱宸,还真没有哪位皇亲国舅被下大狱的,这条可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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