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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事实(2/2)

由此可见,商税(过税、住税)、牙契税的负担,不是完全转嫁到商品价格里,而是分转嫁到钱陌里。

同样导致“贯”无法拆“拆分”(一贯等于十陌,即十枚泰安通宝),那么商税、牙契税的负担,只能由商品价格完全承担。

简单来说,就是价上涨。

“他们的日常开支增加一成,那得多多少钱?”

若是雇人佣书,一陌为56文,相比婢、牲买卖的短陌,少了12文。

导致陌越来越“短”。

“一匹代步,售价二十贯,涨价一成,多了二贯,穷人买鱼,一尾十文,涨价一成,多了一文。”

“一下就伤动骨,他们会疼得上反应过来的。”李笠松开手,将记事簿放好。

“我不止一把割韭菜,割着割着,他们就习惯了、麻木了,等回过神来,已经遍鳞伤,面对既成事实,又能如何?”

“商品的售价越,涨价之后,买家付的代价就越,那些富贵人家,每日山珍海味,斗富、比排场,一顿饭值十几贯,却还说无下箸。”

他把记事簿翻了几页:“基数不同,即便是同样比例的上涨,但增加的绝对值却不一样。”

价上涨,那不是寻常百姓遭殃么?”薛月嫦觉得奇怪,李笠不否认:“确实会受到影响,可是...”

“我说的一成,还是往低了说,等两淮、三吴、江郢、荆湘等地商品通的渠,被总税司牢牢掌握之后,加上泰安通宝站稳脚跟...”

同理,贯越来越“短”,也是这个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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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发行钱币,一陌100文,因为币制混,造成的各损失,到了各地官府这里,已经少了10~20文左右。

“然后在城里购买各类副品、商品、奢侈品,这里面的每一个环节,我都可以巧妙地施加影响,导致价上涨。”

这么割,对方也就只是受些肤之伤,即便被割得血模糊,上阵阵发疼,也不至于伤动骨。

“别不说,就说淮行在,暂居城中的富贵人家要如一往那样追求奢靡生活,必须付极大地成本。”

而到了驵侩、牙郎这里,陌的规矩是68文左右;佣书者,陌的规矩是58文左右。

薛月嫦听到这里,听明白了:李笠以总税司为锻炉,锻造一把无形得刀,一刀刀割那些在建康周边拥有大庄园、无数田地的富贵人家。

但她觉得效果存疑。

在泰安通宝通的城池,因为“陌”这个钱币计量单位无法承担税收负担,必然导致城内价上涨。

“虽然都是涨了一成的价格,但增加的绝对值却天差地远。”

南昌的规矩是一陌77文(官用。

那么,当“陌”这个虚化的计量单位,变成了实化的泰安通宝,即一枚铜钱,便无法“拆分”。

“各环节涨价,汇集到最终用那里,可不得了。”

“他们在建康周边有大量庄园、土地,但产的瓜果蔬菜却供应不了淮,自己在淮享受不到。”

对于城的行商,陌的规矩是75文左右;对于市集坐贾,陌的规矩是72文左右。

“但是,涨得最厉害的,是那些非生活必须品、奢侈品,关系到民生的粮价(寻常粮)、布价(寻常布),不会涨得那么厉害。”

这12文当中,4文为新的牙契税、3文为新的住税、5文为保证费。

“所以他们必然倾向于将土地产的农产品卖掉,得钱后来个异地存取,在建康存,于淮行在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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